二紅喜歡一件小立領半長羽絨大衣,綠色的,張興明花四百塊買了下來,心裡鬱悶的要死,這衣服自己永風那邊批才一百八。
不過二紅顯得特別高興,這也就值了。一個小縣城這私人老闆就敢上這麼貴的貨,看來這邊的購買力也沒自己想像的那麼差,有錢人還是有的。
那邊小偉哥也給王豔買了些東西,張興明又送了王豔一件羽絨服一雙雪地鞋,這東西冬天相當保暖,在農村穿很合適,就是價格有點貴,農村人誰能捨得花這個錢。
小兵現在吃穿用度全是張興明老媽管著,也用不著買啥,這孩子現在眼光相當高,一般東西也看不上。
一圈逛下來,時間才十點過一點,離吃飯還早,張興明說:“要不咱去部隊看看?”他問李淳。
李淳看了看錶想了一下點頭說:“行,見個面,出來正好吃飯。”
小偉哥和王豔接著逛街,剩下幾個人回到縣高門口開車,直奔西山。
一個簡陋而又莊嚴的水泥門樓,四扇鐵管焊的摺疊式大門,右邊一間警衛室,八米寬的水泥路伸向山裡,路兩旁全是樹木,鬱鬱蔥蔥的遮擋住了裡面的一切。
車停門口,李淳下車拿著自己和張啟生的證件向警衛登記,在警衛一絲不苟的請示後,獲得了入內的批准。野戰部隊的紀律是普通部隊無法比擬的,你敢裝逼他就真敢開槍,這可不是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