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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城。但這卻是萬萬不能在長官面前說起的念頭。

尤其是這樣的長官。

威瑪·羅伊斯爵士出身貴族世家,在兒孫滿堂的家裡排行老麼。他是個俊美的十八歲青年,有雙灰色眸子,舉止優雅,瘦得像把尖刀。騎在他那匹健壯的黑色戰馬上,比騎著體型較小的犁馬的威爾和蓋瑞高出許多。他穿著黑色皮靴,黑色羊毛褲,黑色鼴鼠皮手套,黑色羊毛衫外頭是硬皮甲,又罩了一件閃閃發光的黑色環甲。威瑪爵土宣誓成為守夜人還不滿半年,但他絕非毫無準備空手而來,最起碼他的行頭一件不少。

他身上最耀眼的行頭,自然便是那件既厚實,又軟得嚇人的黑色貂皮斗篷。“我敢打賭,那一堆黑貂一定是他親手殺的,”蓋瑞在軍營裡喝酒時對戰友說:“我們偉大的戰士哦,把它們的小頭一顆顆扭斷啦。”當時可引得眾人鬨笑成一團。

假如你的長官是個大夥兒飲酒作樂時嘲笑的物件,你要怎麼去尊敬他呢?威爾騎在馬上,不禁如此想著。想必蓋瑞也深有同感。

“莫爾蒙(註解3)叫我們追查野人行蹤,我們也照辦了,”蓋瑞道:“現在他們死了,再也不會來騷擾我們。眼前還有好長一段路等著我們。我實在不喜歡這種天氣,要是下起雪來,我們得花兩個禮拜才能回去。下雪還算不上什麼,大人,您可見過冰風暴肆虐的景象?”

小少爺似乎沒聽見這番話。他用他特有的那種興致缺缺、漫不經心的方式審視著漸暗的暮色。威爾跟在他身邊已經有一段時間,知道這種時候最好不要打斷他。“威爾,再跟我說一遍你看到了些什麼。”

在成為守夜人以前,威爾原本靠打獵維生。說得難聽點,其實就是盜獵者。當年他在海利斯特家族的森林裡偷獵公鹿,正忙著剝鹿皮,弄得一手血腥的時候,被受僱於梅利斯特家的流浪武士逮個正著。他若是不選擇加入黑衫軍,就只有雙手被砍一途。威爾潛行的本事是一等一的,在森林裡的無聲潛行沒人比得上,而黑衫軍的弟兄們果然也很快就發現了他的長處。

“營地在兩哩外,翻過山脊,緊鄰著一條溪。”威爾答道:“我已經靠得很近了。總共有八個人,男女都有,但沒看見小孩。他們背靠著大石頭,雪幾乎要把營地整個蓋住,不過我還是分辨得出來。沒有營火,但火堆的餘燼還很明顯。他們動也沒動,我仔細看了好一會兒,活人絕不會躺得這麼安靜。”

“你有發現血跡麼?”

“嗯,沒有。”威爾坦承。

“你有看見任何武器麼?”

“幾支劍、兩三把弓,還有個傢伙帶了一柄斧頭。鐵打的雙刃斧,看起來挺重的,就放在他右手邊的地上。”

“你有記下他們躺著的相對位置麼?”

威爾聳聳肩。“兩三個靠在石頭上,大部分都躺在地上,像是被打死的。”

“也有可能是在睡覺。”羅伊斯提議。

“肯定是被打死的,”威爾堅持己見:“因為有個女的躲在鐵樹林裡,應該是斥候。

”他淺淺一笑。“我小心得很,沒讓她見著。但等到我靠近,卻發現她也沒反應。”說到這他不禁一陣顫抖。

“你受寒了?”羅伊斯問。

“有點吧,”威爾喃喃道,“大人,是這風的關係埃”

年輕騎士轉頭面對灰髮老兵。結霜的落葉在他們耳邊低語飄過,羅伊斯的戰馬侷促不安。“蓋瑞,你覺得是誰殺了這些人?”威瑪爵士隨口問道,順手整理他貂皮長袍的褶櫚。

“是這該死的天氣,”蓋瑞斬釘截鐵地說:“上次冬天來的時候(註解4)我親眼見過人活活凍死,再之前那次也看過,當時我還是個孩子。人人都說當時積雪深達四十尺,北風冷得跟冰一樣,但更正要命的是低溫。它會無聲無息地逮住你,比威爾還安靜,起先你會發抖、牙齒打顫,兩腿一伸,夢見燙過的酒,溫暖的營火。它可是很燙人的,再也沒別的東西像寒冷一樣燙人了。但只消過了一會兒,接著它會鑽進你體內,開始填滿你的身體,過不了多久你就沒力氣抵抗。你會覺得坐下或小睡片刻要容易得多,聽說到了最後完全不會覺得痛苦。你會覺得先是渾身無力,昏昏欲睡,然後一切漸漸消逝,最後,就像是淹沒在熱牛奶裡一樣,安詳得很。”

“我看你很有詩意嘛,”威瑪爵士下了評論:“沒想到你有這方面的天分。”

“大人,我親身體驗過嚴寒的威力,”蓋瑞往後拉開他的擋風帽,好讓威瑪爵士清楚看見他耳朵凍掉之後剩下的肉團。“兩隻耳朵,三根腳趾,還有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