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與群眾的思想鬥爭。從中南地區剿匪的客觀形勢看,起初,不少地區政權尚未建立,或剛剛建立還不鞏固,廣大群眾尚處於觀望動盪之中,尚未發動起來。在這種情況下的剿匪鬥爭,是作為恢復生產、鞏固政權、安定秩序的一個基本問題來進行的,離開了發動群眾和政治攻勢,就不會有剿匪鬥爭的勝利。從中南地區剿匪的實際經過來看,一般都經過三個階段:首先是集中優勢兵力,實行軍事進剿股匪階段;然後是配合發動群眾,在一定地區內進行駐剿殘匪階段;最後是結合農村民主改革運動,清剿潛散匪特的階段。從這個全過程可以看出,只有把群眾充分發動起來,開展群眾性的政治攻勢,實行軍政並進、並舉,剿撫兼施,才能取得剿匪鬥爭的完全勝利。譚政認為,軍事清剿、政治攻勢、發動群眾,三者是不可分割的,但又是以軍事清剿為基礎。他認為,沒有軍事上的殲滅性打擊,政治攻勢和發動群眾也很難奏效;軍事清剿中的政治工作,主要是貫徹剿匪作戰的基本戰術思想,研究匪特活動規律,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情剿,力爭全殲,不使漏網,清剿一區,淨化一區。譚政強調,在清剿中,特別注意捕捉匪首和鎮壓匪首的鬥爭,對於開展政治攻勢,爭取匪眾,發動群眾,開啟局面,其意義十分重大。寫到這裡,譚政感到眼睛有點發澀,便抬起了頭。此時,窗外天色已經發白,“時間過得真快”,他自言自語道。譚政站起身推開一扇窗子,一股清冽的晨風吹來,他不覺渾身一爽,掏出一根菸,點燃,深深吸一口停頓了下來,好一會兒才“噗地”一陣長聲,吐出一圈圈煙霧,這時,譚政感到頭腦異常清醒,便又拿起筆來,繼續寫下去:在中南剿匪鬥爭中,開展政治攻勢,主要有以下五種形式:一是採取多種渠道,宣傳全國勝利的大好形勢,宣傳我黨我軍剿匪鬥爭的寬大與鎮壓相結合的基本政策,向廣大人民群眾揭露土匪的欺騙、謠言和各種破壞的罪行,提高群眾的覺悟;向匪特指明蔣匪的窮途末日,繼續作惡只有死路一條,號召他們登記悔過自新。二是開展戰場的政治攻勢,有針對性地做好戰場喊話,瓦解匪眾,孤立匪首。三是動員爭取匪特親屬,勸他們的親屬歸來投誠。四是以匪降匪,即給降匪以立功贖罪的機會,或勸匪特歸來登記悔過,或打入匪特內部,瞭解情況,最後殲滅之。五是登記、集訓、管制與改造壞人,主要是敵偽還鄉人員、反動黨團分子、土匪、流氓、反動會道門骨幹等,根據罪惡輕重,分別處理。譚政認為,少數匪特之所以還能存在,就是因為還有一定的社會基礎,成為他們的藏身之所。剿匪中的情報工作,只有發動群眾,才能耳聰目明,絕不能只靠少數公安、武裝幹部孤立進行。譚政還認為,在大股土匪消滅後,組織武裝工作隊深入重點地區,是發動群眾、肅清潛散匪特的好辦法。武工隊是戰鬥隊與工作隊的結合、便衣與武裝的結合、地方幹部與武裝部隊的結合的一種組織形式。他非常贊成貴州省軍區提出的武工隊是“一兵兼四員”(四員即戰鬥員、指揮員、工作員、偵察員)的說法與要求,一再強調了充分發揮每個指戰員在軍事迸剿和發動群眾中的積極作用。譚政認為,野戰軍是不便以久居一地不動的。從長遠的觀點看,鞏固政權,保護城市和交通安全,警衛一些重點目標或設施,是需要必要的地方武裝的。他認為,這樣才不會使殘匪此伏彼起,繼續為患。因此,他強調指出,一旦條件具備、成熟,在剿滅大批股匪的戰鬥中,即應著手充實、加強地方武裝的建設。此外,譚政認為,還應視形勢發展情況,加強不脫產的民兵建設,以防匪患。其四,實行寬大與鎮壓相結合的基本政策。譚政強調,寬大與鎮壓是兩個有機結合而又不可偏廢的基本方面,不能片面、孤立地去理解,在執行中,應切實做到“首惡者必辦,脅從者不問,立功者受獎”。譚政十分重視組織部隊,特別是組織部隊各級領導幹部學習黨的政策,以便劃清一些基本界限,如:一般土匪與罪大惡極分子的界限;一般土匪分子與受匪欺騙而參加土匪集團不久的勞動人民的界限;各種反動會道門和反動黨團的一般分子與這些組織的骨幹分子的界限等。譚政提出,對於這些各類土匪組織,均應實行“爭取多數,打擊少數,利用矛盾,各個擊破”的策略原則,以孤立極少數罪大惡極的匪首惡霸。在執行政策中,譚政特別強調部隊指戰員和各級各類幹部要特別注意:一要正確理解和執行首惡必辦的政策。他指出,首惡,不是指所有匪首,也不能單純以地位高低去衡量,主要是根據本人的罪惡多少和民憤大小來決定。有的地位很低,但罪惡很多、民憤極大者,也要鎮壓。他認為,必辦,不等於必殺,要殺的必須是罪大惡極、群眾強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