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之策矣!
客曰:何謂欲為立憲國無望?虎公曰:共和政治,必須多數人民有普通之常德常識,於是以人民為主體,而所謂大總統行政官者,乃人民所付託以治公共事業之機關耳,今日舉甲,明日舉乙,皆無不可,所變者治國之政策耳,無所謂安危治亂問題也。中國程度何能言此?多數人民,不知共和為何物,亦不知所謂法律,以及自由平等諸說為何義,驟與專制君主相離而入於共和,則以為此後無人能制我者,我但任意行之可也,其梟桀者,則以為人人可為大總統,即我亦應享此權利,選舉不可得,則舉兵以爭之耳,二次革命其明證也。加以君主乍去,中央威信,遠不如前,遍地散沙,不可收拾。無論誰為元首,欲求統一行政,國內治安,除用專制,別無他策。故共和伊始,凡昔日主張立憲者,無不反而主張專制。今總統制實行矣,雖有《約法》及各會議機關,似亦近於立憲,然而立憲者其形式,專制者其精神也。議者或又病其不能完全立憲,不知近四年中,設非政府採用專制精神,則中國欲求一日之安,不可得也。故一言以蔽之曰:中國之共和,非專制不能治也。變詞言之,即曰:中國之共和,非立憲所能治也。因立憲不足以治共和,故共和決不能成立憲;蓋立憲者,國家百年之大計,欲求教育、實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