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0部分

李初先是環視了下週圍,看到了五個大窯,其中,有四個窯邊看上去已經好久沒有人進去過了,剩下那個窯,此時也是歇火的狀況。

五個窯,這以後銷量增加了,這產量應該能跟得上。

方才在門口喝粥的這位老大爺,就是這個民窯的主人了。

昨天下午李初就打聽清楚了,這老大爺叫鄭瑜,乃是鎮上那劉大爺的一個親戚,家中有三兒子兩女,兩女都已外嫁,三個兒子傳承他的手藝,在窯場做事。

李初直接將要購買瓷罐的事跟鄭大爺說了,鄭大爺慎重的請李初進屋商談。

鄭大爺的大兒子和二兒子在一旁伺候著。

李初從懷裡掏出一張紙,這是瓷罐的設計圖,紙用的是北宋朝的普通紙張,上面畫的內容也是簡單易懂,只不過把幾樣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一一標明。

“瓷身連同蓋子在內,我先定一千個,但是樣品,兩日之內你得給我,確定樣品之後,三日之內,你最少得交貨兩百個給我,其餘剩下八百個,十日之內交付清就可以。此次雖訂單一千個,但日後是肯定需要增加的。”

兩日,三日?

鄭大爺沒有說話,他的兩個兒子皆是一驚,這時間,太急了。

“瓷口和蓋口,必須要保證每幾個都幾乎一樣大小,如何,能否做到?”

屋子安靜了下來,只聽到陣陣心跳呼吸聲。

半響之後,鄭大爺將李初給的那張紙,放在了桌上,毅然道:“這活,我們接了!”

“爽快!”

下面,李初又跟鄭大爺討論了瓷罐的一些詳細資訊和和外觀樣式要求,以及金額等等問題。

一切談好之後,李初拿出了三份合同。

紙,還是用北宋的紙,不過上面的文字內容和書寫,都是交給了系統,讓系統毛筆字書寫,定製出了一份合同。

李初對自己的毛筆字,實在不敢恭維。

合同一式三份,李初、鄭大爺各執一份,剩下一份,交往裡正處。

因為這個東西對李初來說,比較重要,所以,一些未知的風險等等,都要提前打好預防針,一些該注意的門門道道,都在這紙合同上寫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尤其還特別標註了,這種款式、紋路的瓷罐,不能售予他人。

契約,又叫契券、券書、書契等等,唐朝開始,有些人開始稱合同,而北宋時期,也就是李初現在,這個東西有了個新的名字,叫‘千照’;

這不過比之後世合同而言,相對比較簡單,沒有後世那種一條條各種防範措施。

而且,還得要報備官府,經官府的人查詳無誤,公平公正之後,才能簽署,並且產生法律效應。當然,私下籤訂也可以,只要是公平公正,也是有法律效應的,只是,這種很難得到保障。

並且,宋朝在千照上,還可以進行反悔。

三日之內,如發現所簽署的千照有瑕疵,可以進行反悔。

這種千照,大多應用於家奴、牲畜買賣,當然,你要東西沒問題,你卻謊稱有問題,被官府查到了,得鞭笞四十!

李初這份千照內容太多,而且非常的新穎,很多地方鄭老都不太能看懂,於是鄭大爺帶著大兒子同李初一起去官府,讓官府驗證。

在去官府驗證之前,鄭大爺先帶著兩個兒子把窯給燒熱。

李初要求的時間很緊急,可燒窯這個,卻是急也急不來的,如果有些時間沒開工了,還得先把窯燒起來,燒兩三天燒熱他,這才能將瓷器胚胎放進去燒。

陪著鄭大爺將窯燒起來後,這才前往官府,鄭大爺的大兒子也跟著一同前行。

官府,這個時候有三種。

第一種是去襄城縣,交給知縣的主簿。

第二種是交給里正。

而這第三種,則是巡檢司!

一縣最大的長官,是衙門裡的知縣,再然後是縣丞,縣丞下面是主簿跟縣尉,這裡面,主簿跟縣尉,只負責管縣城內的事。

而鄉下這邊,則歸里正和巡檢司。

北宋,是沒有鎮長的。

里正,可以處理鎮長的事情,前提這個鎮,得在你這個里正的範圍內。

巡檢司,也可以處理鎮子裡的事,巡檢司又分文巡檢和武巡檢,文巡檢類似於主簿,武巡檢類似於縣尉,級別也是同級,只是負責區域不同,巡檢負責鄉里。

這巡檢司,沒有設立在汝墳鎮,而是在姜店鎮。

於是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