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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漲工資

只能決定權責和任務,而級別才能決定地位和報酬。因此會出現八級工薪水比廠長高的情況。

這套工資制度一直持續了二十多年,改革開放以後,五十年代制定的工資制度已經不能適應經濟發展的腳步,基本工資已經不能滿足職工的需求,獎金作為激勵手段,也逐漸變得常態化。

放在五十年代的話,好好工作是應該的,還要啥獎金,年底給個先進的榮譽,給個勞模,給張獎狀,帶個大紅花,就是最好的激勵手段。

在八十年代初期,獎金的數額還是受到限制的,一個月35塊封頂。當時還是秉持著平均分配的原則,即便是不同企業的職工,互相之間也不會有太大的貧富差距。

國家也意識到,平均分配阻礙了經濟的發展,於是便開始了各種改革,國家允許企業有一定的自主財產和經營許可權,讓企業將生產責任和經濟效益結合起來,然後實施利改稅,將企業所得稅引入國企利潤分配領域,使國企走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道路。

在這一系列改革過程中,國企工資改革是一個關鍵點。

國家希望打破平均主義、吃大鍋飯的弊端,讓國企職工的工資同國企的經濟效益掛鉤起來,徹底的貫徹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這樣才能調動工人的工作積極性。

於是在八五年初的時候,國家正式下達通知,要對企業工資進行改革,具體到實施措施,就是取消所謂的級別工資標準,實行浮動工資和浮動獎金。

簡單的說,只要企業效益足夠好,就可以給職工多發錢。同理,企業效益很差勁,年年虧損,那活該你發不出工資。

國營運輸企業顯然屬於那種效益足夠好的企業,在那個“貨等車”的年代裡,每一輛卡車都是一臺印鈔機。

在當時,貨車司機本是高薪職業,但也都是拿死工資的,運輸公司的效益再好,貨車司機也是吃大鍋飯,只不過是比別人多盛兩勺而已。

工資改革以後,貨車司機運貨的越多,公司給的獎金就越高,原本一個月35塊錢獎金,漲到一百多都是有可能的。

高額的獎金又反過來激勵了司機,所謂的“多拉快跑”運輸格局才正式形成。

國營運輸行業,終於迎來了最輝煌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