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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一起重大金融詐騙案之中,而且還殺害了當時辦案的民警,而那個被害警察——就是林俊杰。

我和付好好的關係也就在那個時候畫上了句號,我無法說服自己再與她繼續愛下去,因為那樣我無法面對自己、無法面對她、無身面對身邊所有的人。雖然我知道,她是無辜的;雖然我知道,那個時候我應該陪在她身邊,雖然我知道她一定會悲痛欲絕,但我還是咬牙離開了她。

我一直認為做出離開她的選擇是對的,我從沒想過這麼做有什麼不妥的地方。雖然我心裡明白,我的做法對她而言是不公平的,並且從某種程度上傷害了她。

然而,當今日面對離別的時候。我發現自己當初的做法是多麼的錯誤,我不僅僅傷害了她,也深深的傷害了自己。

我輕輕翻開日記本,上邊有她秀麗的字型。

第一頁。

“今天是個什麼樣的日子啊。對於我而言,天塌了。哥哥被警察抓走了,我還沒有明白是怎麼回事的時候,浩然也不再接我的電話、不再見我。我不知道我究竟做錯了什麼?……”

第二頁。

“我終於明白浩然為什麼會突然離開我了,我不恨他,也不恨哥哥,只恨我自己。這一切都是我的命運嗎?老天,你還要折磨我多久?浩然,你雖言而無信,而我對你依然不能做到絕情……今天讓一切都結束吧!”

第三頁。

“我沒有死,在醫院醒來的時候,我看到了清晨的太陽,是同宿舍的女孩救了我。醫生告訴我因為左手腕的割傷太深,怕是以後都不能像以前一樣彈琴了……從前的日子都已遠去,浩然,就在你離開的瞬間我所有的歡樂、快樂也隨你一起去了。沒有了你,生命對我而言,還有什麼意義?我是殺人犯的妹妹……而你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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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故事之心路(20)

我用力合上了日記本——再也看不下去了。為了我當初那個不負責任的選擇,付好好竟然去選擇死……我震撼了。我迫不及待的撥通了她的手機,但傳來的聲音卻是:對不起,您所撥打的使用者已關機……

接連好幾天,我再也聯絡不上付好好,每次手機響起時,我都希望是她打來的,但每次卻又都讓我失望至及。我不知道心中的這份遺憾與自責,是不是要陪同我走完這一生了。

時間已經進入三月份,京都的天氣一天天的好起來,而我的心情卻越來越壞了。

上午走訪時,得到一個線索。在發現傻強屍體的前一天夜裡,一個下夜班的工人路過護城河上游時,看到兩個人從一輛黑色賓士上抱下兩大包東西扔進了河裡。因為覺得這事有些蹊蹺,那名工人記下了當時的車號。這個線索讓我們如獲至寶,根據車號,我們從交管局調出了車主的有關資訊。然而拿過車主資料一看我頓時傻了眼,上邊赫然寫著:車主姓名張楠,信華實業公司總經理……這輛車竟然就是張楠前幾天報失的那輛車。

“他媽的,用被盜車來運屍體,夠狠的。”張義罵道。

許輝問:“下午,是不是去信華找張楠再瞭解一些情況?”

我沉思了一下,擺手道:“不!先回去看看給張楠做過的那份筆錄。好好的給我看!”

今天正好是思傑做手術的日子,林羽凡請假去了醫院。我與張義、許輝三個人圍坐桌前,仔細翻閱著那份已經被我們翻得有些褶皺的筆錄。

張義問我:“頭兒,你是懷疑張楠……的車丟得太巧了?”

我沒有抬頭,只是悶聲道:“在破案前,一切值得懷疑的細節都有必要去懷疑!”

許輝乾咳了一聲:“頭兒……他,他是你同學吧!”

我依然沒抬頭,只是哼了一聲做為回答。

張義說:“頭兒,這份筆錄看了好幾遍了,沒什麼值得懷疑的地方啊。”

許輝也以奇怪的眼神看著我。

我嘆息:“但願真的沒有值得懷疑的地方。”

再次看過筆錄後,從字面上著實找不出什麼明顯的疑點,但所有的話總彙起來,又是那麼的牽強。我決定到張楠報案時所說的丟車現場再去看看。雖然上次他報案時,張義和許輝已經到現場看過,當時沒找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根據張楠的筆錄,丟車現場位於南城區一個海鮮城的停車場。我們找到這的時候,正是晚飯時間,也是這裡上客的時段。

海鮮城的這個停車場是地上的,大概有五十個多個車位,現在的車位已經佔用了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