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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我回頭瞪了他一眼:“一個名人說過,過早的去下定論,是錯誤的開始。這句話對任何事情都適用。”

張義的好奇勁上來了:“這句話是哪個名人說的?”

我看似認真的回答“著名神探——陳浩然!”

我邊往外走邊叮囑王一飛:“別總是惦記著你自己那點破事啊,這家要是回來人,馬上通知我們。”

“知道了,這事你一百個放心吧!”王一飛一直追著我走到車前:“ 你別忘了咱們兄弟幾個聚聚的事,時間是這星期六晚上,地點是學校門口咱們以前常去的‘天一閣’!”

“行了!如果那天我沒事,肯定去!”我發動了車。

王一飛卻在我車窗邊上感嘆起來了:“畢業六年了,咱兄弟六個沒能再一起坐下來好好聊聊,好好喝點吧!從前啊,總覺得以後吧,以後有的是時間,可惜啊,人再也湊不齊全嘍……林俊杰走了;安子現在還躺在醫院裡,再不抓緊時間聚聚,誰知道我們剩下的這四個還有沒有機會再坐來喝點啊。”

“你丫的還能不能說點吉祥話兒啊!行啦,星期六晚上,不見不散!”我呼的一踩油門,衝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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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小說'刑警故事之心路(3)

王一飛的這席話像一把刀,著著實實的捅在了我的心尖上。

時間拉回到六年前……

學生時代的生活是記憶中永遠最明淨和美好的日子。

公安大學時,我們宿舍一共六個人,因為恰巧都是同年出生,同屬馬,我們按生日排序為:馬頭李洪亮,馬脖子王一飛,馬背林俊杰,馬腿是我,馬屁股趙長安,馬尾巴是張楠。

老大李洪亮少言少語,是個內秀型的才子,他的小散文,小情詩,常見於校刊。他和我一樣都是公安子弟,一家子警察。我們的父輩曾在一起工作過,所以,在來公大前我就早已認識他。

老二王一飛,表面憨厚,其實嘴損得比我有過之而無不極。因為他就住在我上輔,所以宿舍裡常見我們上下對罵,甚至拳腳相向烽火狼煙的鏡頭。傳說他是我高中時代的校友,但我對高中時的他著實沒什麼印像。可能那時的他遠不如現在長得有特點,高大威猛,滿臉殺氣,活活的一個網上逃緝犯。

老三林俊杰,生日只比我大一個天,但在一起生活四年,每日以老大哥的身份比我指手畫腳,據說他老子拜市委常委。除了他身上偶爾顯現出的一些傲氣和自命不凡,基本上還算是個不錯的人。因為我叫他“衙內”,所以他經常聯合王胖子對我進行慘無人道的蹂躪。

趙長安,長得短小精幹,小眯眼,天生一副笑臉。因為脾氣出奇的好,沒少遭到我和王一飛以及林俊杰的“毒手”。他常說要學習老大,出本書痛說一下他與我們在一起生活的血淚史,但每回都以被我們追得雞飛狗跳,壓倒在身下用刑而告終。悲憤之下,決定棄筆從武,竟然在全校的散打比賽上拿了輕量級的冠軍。

我給張楠做過統計,他一天照小鏡的次數比我們班女生照的次數總合還多六次。他爸爸是個公司老總。家境富裕,過量的零用錢養成了他極愛買名牌衣服的壞習氣,他每次買回衣服後,都拿來在我們面前顯示一番,但每次又都在我大罵他沒審美水準的批判下壓入箱底。多年以後,有一次酒喝多了,我們都不小心說露了口,才知道,在學校時,我們竟然在同一時期,暗戀過同一個小師妹。他笑罵道,他媽的,你小子的審美水準比我強到哪了?

大學畢業,宿舍的六個人有了各自的“歸宿”——那年正好市局刑偵隊來學校要人,憑著滿腔熱情,帶著無數幻想,我進了刑偵隊;王一飛和趙長安分別去了離自己家最近的派出所;林俊杰和趙楠一起去了經偵,李洪亮去了看守所。

我在宿舍邊打著行禮包,邊故意打著官腔氣他們:“胖子,安子,你們不錯嘛,馬上去給人民當保姆了,光榮,光榮啊!一個偉人說過,都是革命工作,只是分工不同嘛!都是為人民服務嘛!你當小片警是,我當大偵探也是嘛!”

“林俊杰,張楠兩位同志,同是刑警,差距咋就這麼大呢,經偵好啊。經偵是公安局裡公認的養老的地方,剛剛參加工作就被選去養老,不錯嘛!羨慕,羨慕啊!”

“還有洪亮同志,你不是最愛演講嗎?這次給你機會啦,你每天要對著號裡幾十人演講,過癮啊,過癮啊,哈哈哈! ”

我損人的話當然並未得到什麼利已的好處,意料之中的招來了他們五個的群摳。嘻鬧中,祥怒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