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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你是我的老公,你得要容忍我。”

鍾傑看著她,不由莞爾。現在他已經搞不清在婚前,口口聲聲認為婚姻不會帶給她任何更好生活的維琳,現在婚後的生活卻過得如魚得水般的自在。

半年前,維琳順利的產下一女。取名鍾佟寧,而母性使然,原本打算請人帶孩子的維琳,最後則堅持自己帶孩子。

不過或許維琳真是天生好命慣了,她帶孩了沒幾天,孩子病了也就罷了,竟然照顧孩子的維琳也病了,一大一小,弄得鍾傑焦頭爛額。最後,孩子給李美華帶,而維琳則成為一個輕鬆的年輕媽媽。

至於一向被維琳視為天大難題的婚禮,選在孩子的滿月。當天,她卻成為玩得最樂的新娘,最後新郎沒醉倒,倒是新娘先被擺平。

“我實在懷疑為什麼我會想娶你?”看著她,鍾傑不由得開著玩笑。

維琳瞄了鍾傑一眼,“後悔已經來不及了!你可別忘了,你的公司負責人是我,所有的不動產、有價證券也是我的名字,你若不要我,你就一無所有!考慮清楚,再決定要不要跟我離婚?”

鍾傑聞言,朗聲一笑,“威脅我?”

“算是吧!”維琳對他眨了眨眼睛。

“離婚這種事不能時刻掛在嘴邊的,”他的表情變得一本正經,“你知道嗎?

老婆。“

“當然知道!”維琳聳了聳肩,“不過是你在懷疑為什麼要娶我,你若有懷疑,就代表你可能認為當初的選擇是錯誤的,受害者是我,被你拋棄的也是我,我當然有權利對你說這麼絕的話。”

看她的表情可一點也不像被拋棄的樣子!鍾傑對她真是又好氣又好笑。地想這世上或許沒有一個女人活得知她一般自在。

現在的維琳白天是醫院的義工,每個星期有兩天晚上得在社教館教西洋畫,其餘時間便回孃家去看她的寶貝女兒,等鍾傑下班去接她,所以她的日子可以說是過得充實而自得。

維琳火速的將桌上鍾傑到附近買的早餐給吃完,最後一口下肚,她立刻催促,“快點!”

才咬了一口燒餅油條,鍾傑無奈的看著已經站起來準備出門的她。

“你動作怎麼那麼慢?”維琳單手扠腰,看了眼手錶,“你別忘了,我們還得去接寧寧,然後趕去基隆。”

“老婆,我會這麼慢也是因為你的緣故!”鍾傑說。

“好吧!”她一副深明大義的說道,“再給你幾分鐘,若你讓我和寧寧趕不上船,你就完了。”

自己應該算是個可憐的小男人吧!鍾傑索性將燒餅油條拿在手上。

“你幹麼?”維琳疑惑的看著他。

“走啦!”鍾傑將豆漿要維琳幫他拿,一手拿起行李說道。“我可不想害你趕不上船而殺了我。”

“哪有這麼嚴重。”縱琳似乎也察覺了自己的過分,於是咕噥的說道,“是你答應我要帶我坐遊輪去琉球的,我可是好不容易盼到這個機會,要不然你每次都那麼忙。”

“別把自己說得那麼可憐兮兮的。”鍾傑的頭一側,輕碰了下她的頭。

“我本來就很可憐啊!”她幫他開了門,讓他先走出去,“嫁個老公,跟沒有一樣。”

“別得了便直還賣乖!老婆。”

“我一向很有分寸的。”維琳最高明的一點就是說著違心之論還能說得臉不紅氣不喘。

關於這點,鍾傑識趣的不發一言。

湛藍的天空,一出大門,撲面而來的清涼微風,看來今天是個適合出遊的好天氣。

“今天我開車!”

鍾傑看著搶走他系在腰際的鑰匙,跑到前面的維琳,不由得搖頭失笑。雖然一向對她的開車技術沒有信心,不過看在她有駕照的份上,也只好由著她去。

不過有個但書──若接到孩子之後,沒得說,車子一定得由他開,因為,他真的不相信她。

後記

婚姻 子紋

現在的女人到底對“婚姻”抱持著何種心態?我不知道,但我對婚姻卻有恐懼感!

其實,這本書該說是有濃厚的自我主張,因為裡頭的許多對話,是我在現實生活中所說過的。我也會因為不如意而消失好幾天,等想通之後,我又突然出現。我也被說成自私、任性、不懂事,有些說得比較好聽一點,就說我像個小孩子……這幾個月來,我參加了幾個婚禮,是我的親人,也是從小跟我一塊長大的玩伴,他們結婚了。我一直認為自己還很年輕,婚姻應該離我還很遙遠,但看著年紀比我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