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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頓的工作崗位上被調到重慶,先後擔任過美國駐華大使特別助理及美國新聞處處長,即親眼目睹戰爭期間知識分子瀕臨經濟絕境的困頓。他在家信裡便說,送給中國教授一支自來水筆(fountain pen)的價值,即遠遠超過他一年的薪水。在如是的大環境下,身兼史語所所長和國民參政會參政員的傅斯年,一樣也得為了“開門七件事”而苦惱,在寫給夫人俞大綵的家信裡,便仔細討論“米貸金”的事該如何解決。只是,即使面臨這般窘局,傅斯年依舊枵腹從公,儉樸自持,絕不以兼職身份拿兩份薪水,所以毅然退還了向參政會領得的薪水及生活補助費。傅斯年的清廉自持,本來只是公務員應有的最低道德標準;可是,對比於當時權貴高官之貪婪橫行,他的進退出處,卻是空谷足音,深具自由主義知識分子道德風格的典範意義。

不過,傅斯年這般的自我規約,卻不會“推己及人”,要求同儕同樣遵守。相對的,他反而以個人豐富的政治/人際網路為同仁爭取緊急救助和福利。例如,他將梁思成、思永兄弟“危苦之情,上聞介公(按:蔣介石)”,表明他們“需實時之救急”的困窘。這等俠義作風,讓梁思成之妻林徽因“感與慚並”,不得不致函盛譽傅斯年“存天下之義,而無有徇私”。

同樣的,一代史學大師、史語所專任研究員兼一組(後來的歷史學組)組主任陳寅恪也是傅斯年幫助的物件,只要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