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他們生活困苦,本能的就希望有人幫助,感情上自然也就偏向那個庶子,想著人死都死了,何必再定罪?
一死百了,人死了,什麼都不說了,就算那庶子生前有罪,可他被關了這麼久,也算是被懲罰了吧,再在身上定個罪,這不是讓他到閻王爺面前受罪嗎?
下面人議論紛紛,作為一個皇帝,一個沒有經歷過戰場的皇帝,眼睜睜的看著人死還是很有感觸的。情派又抓住了機會,他們說禮派太想當然了,庶子被定罪了,也許不會亂了嫡庶,可善惡如何?
庶子佔了家業是惡,但他照顧兄長難道不是善嗎?若他是錯的,以後別的庶子遇到這種事要怎麼辦?家業仍然給兄長,而自己就是照看?這是在以聖人的標準在要求普通民眾,一般的百姓都是逐利的,有好處的事他們才會做,沒有好處他們為什麼要白白付出?子貢贖人不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嗎?
庶子是侵佔了胞兄的家產,但他也贍養胞兄,同時還令家業得以延續,並惠及他人,這本是一舉三得之事,雖有些不合乎禮法,可特事特辦也是可以存在的。
面對這種說法,禮派犯了個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