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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之事情。

乙方: 一。乙方享有主母之所有待遇及權利;

二。 嚴格遵守甲方安排,不得擅自行事破壞甲方所定之計劃,否則以情節輕重,罰錢處置;

三。 無休息及節假日;

四。 其他的所得之意外賞賜均有乙方所得;

五。 如若乙方因為生活優越而變胖,甲方不得嫌棄,乙方可以“職業病”為由索取賠償。

(三);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三十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四); 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按責任大小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甲方(簽字) :龍 X

乙方(簽字) :江 萊

XXX年X月

大文元年丑月

見證人簽名:冷山

“你這是什麼破字,難看死了!為什麼我覺得你在坑我家公子的錢,關於錢的都是我家公子出,自己長肥了還要找我公子賠償?;為什麼契約要以一年為限?還有就是為什麼這一年我家公子不能娶妻?……”

原來閣下就是那本《十萬個為什麼》的作者啊!久仰久仰!你能讀得出就說明本主母的字不難看(懂)啊!再說你家公子我家老公都沒開口你聒噪個啥?轉眼一看,我家老公也饒有興趣的等我回答,我不想辜負眾望,只能開口:

“我說過沒念啥書再加上那毛筆太差,我本著能讓看懂的責任心努力了很久才寫完的,你不要開口就臭人家,好不好!還有就是‘肥’是用來形容一種叫做‘豬’的動物,我不是豬,我只會胖不會肥,我也說明這個是職業病當然有索賠;一年為期是因為好算錢啊啊!至於關於都是你家公子付這個問題,本人身無分文,既然公子是Boss,我是說僱主,錢理當又公子出。”我看看我家相公,他並沒有反對我說的話,於是我清清嗓子繼續說道:

“至於娶妻一事,本人一貫認為人的感情是有限額的,如若將感情分成多份,只能讓大家都受傷害。就算是契約夫妻我也不能忍受我的丈夫有別的女人,所以我主張‘一夫一妻’制。”想到以前受的傷害,我心裡就一陣猛抽。

“如果我不同意呢?”我老公還是那麼不溫不火。

“那小女子只能繼續過著無處容身,還可能餓死街頭!實在不行只能賣身入迎春院(本城最大妓院),嗚嗚嗚,任人凌辱了!”

“沒有商量的餘地?”他挑眉問道。

“絕無!”雖然我貪財可這一點我絕不讓步!

“那好,成交。”我差點沒跌倒,他態度轉變也太快了吧!

“為什麼?”其實這個算是不平等條約了!

“不想讓迎春院關門大吉!”我吐血ing。

接下來,他吩咐冷山將契約謄抄了兩遍,我們簽上了各自的名字按了手印,各取一份保留。我這才知道我老公叫:龍非雲。不禁讓我想起《史記?天官書》裡的記載:

“若煙非煙,若雲非雲,鬱郁紛紛,蕭索輪囷,是謂慶雲。慶雲見,喜氣也。”

再看看這張老K臉怎麼也不能將他和這句話聯絡起來!

“簽了合約我們就是夫妻了?”說這句無恥之話的當然是小姐我。

“怎麼?你這麼快就想履行夫妻義務了?”他在調戲我!!

我怎麼有種上了賊船的感覺,他不是應該是座冰山才對嗎,啥時候變成了一座蓄勢待發的火山?

“不……不是……你……你簽了契約的,合約甲方第五條,你不可以要求我做不願意做的事情!”

“那你願意不願意……”你邪邪的丟出一個微笑,慢慢的將他的臉移近。我身後是牆,退無可退了!眼看就要捱上了,我趕忙偏過頭,閉上眼大叫:

“不――願――意。”我可是一代宗師級色女,可這是怎麼了,居然在害怕,我害怕什麼?

“噢,那就算了,我還準備給你一百兩去做幾件像樣的衣服的!”他什麼時候“飛”到離我一丈遠的板凳上的?我汗都還沒來得及從眉間留到鼻尖!

汗~~~又被調戲了!

雷鋒哥哥教育我們:“對同志要像春風 一樣的溫暖;對工作要像夏天一樣的熱情;對個人主義要像秋風一樣掃去;對敵人要像冬天一樣殘酷無情。”敵人,總有一天我會讓你後悔來到這世上!總有一天我會報復的!

I Swe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