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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部分

。所在操綱領,舉大體,能使群下自盡。有統御之才,不親小事,不讀法律。而得廷尉之稱優於司馬峻等。精練文理。遷鎮北將軍,假節都督河北諸軍事。薨,子粲嗣。本弟騫,鹹熙中為車騎將軍。初,矯為郡功曹,使過泰山。泰山太守東郡薛悌異之,結為親友。戲謂矯曰:“以郡吏而交二千石,鄰國君屈從陪臣遊,不亦可乎!”悌後為魏郡及尚書令,皆承代矯雲。

建安五年(200),曹操為徐宣議陳矯下了一道命令:“喪亂以來,風教凋薄,謗議之言,難用褒貶。自建安五年以前,一切勿論,其以斷前誹議者,以其罪罪之。”

徐宣字寶堅,廣陵海西人。陳矯字季弼,廣陵東陽人。兩人俱見重於廣陵太守陳登,同陳登一樣傾心於曹操。一次,孫權派兵圍廣陵,陳登派陳矯求救於曹操,曹操很欣賞陳矯的才能,當時就想把他留下來。後來,徐宣、陳矯都被曹操召為司空掾屬,甚見親用。但徐宣、陳矯卻“私好不協”,常鬧矛盾。陳矯原來姓劉,因過繼給舅舅為子而改姓陳,長大後又娶了劉氏本族之女為妻。按照當時封建道德規範,這樣做是違逆的。徐宣抓住這個辮子不放,經常在大庭廣眾之中對陳矯進行詆譭和排擠。曹操愛惜陳矯的才幹,有心保全他,於是下了這道手令。

曹操認為,象同族結婚這一類錯誤,是由於戰亂以來風俗教化日漸衰敗造成的,有其深刻的社會原因,不能過多地追究個人的責任。如果對這類屬於風教方面的問題總是抓住不放,勢必有存心攻擊之嫌,所說也即成為“謗議之言”,而謗議之言是難以用來評論一個人的好壞的。為了避免再出現類似問題,曹操果斷決定:建安五年以前所發生的問題,一概不再追究。今後如果有誰用斷限以前的事情來誹謗別人,就把他加給別人的罪加在他身上。在這裡,體現了曹操積極而又穩妥地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的胸襟、氣度和魄力,體現了一種不糾纏歷史舊帳、一切“向前看”的精神,確立了宜粗不宜細、宜寬不宜嚴這一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的正確原則,同時也體現了曹操從大處著眼、不怕有“偏短”的用人原則。這不僅是保護了陳矯一個人,制止了徐宣、陳矯之間矛盾的發展,同時也是保護了成百上千象陳矯這樣的部屬,對加強內部團結有著重要的意義。

只見矯曰:“王上已薨,太子在側,若等詔命而分彼此,則社稷危矣!”遂拔劍在手,指官僚怒曰:“敢亂言者,割袍為例!”言訖,一劍割下袍袖。百官悚懼,擁丕至殿。正欲冊立,忽報華歆自許昌飛馬至,眾皆大驚,及至問之,歆曰:“今魏王晏駕,天下震動,汝等久食君祿,何不早立太子?”眾官應曰:“正欲立之。”歆曰:“吾已於獻帝處索了詔命來矣。”眾皆踴躍稱賀。歆於懷中取出詔命開讀,令百官跪聽。制曰

魏太子丕:昔皇天授乃顯考以翼我皇家,遂攘除群兇,拓定九州,弘功茂績,光於宇宙,朕用垂拱負扆二十有餘載。天不懸乓煥希�辣S枰蝗耍�縭狼鄙瘢�У可飼小Xм仁佬�鰨�吮�奈洌�芪跚靶鰲=袷故鉤紙謨�反蠓蚧�В�畈呲�謫ж┫嚶$貳⑽和蹣翮Γ�旒街菽痢7澆褳庥幸怕玻�諞奈幢觶�旃撓淘詒呔常�篩瓴壞描喝校�鼓瞬パ錆榱遙�⒐Υ姑��鏌病F竦眯櫱麻溨�瘢�吭�€芍�駒眨科渚捶�廾��皺粲腔常�孕斬市鰨�繃潦�Γ�猿屏�狻N睪簦】剎幻沆#〗ò捕��迥甏憾�氯遮�#Т聳腔�ё悅��裕�躍�煜亂槁郟�竅椎壑�拘囊病#�

第四十二章 曹丕秉權

且說華歆諂事於魏,故草此詔,威逼獻帝降之。帝懼其勢,只得聽從,故下詔節,封曹丕為魏王、丞相、冀州牧,百官並無敢言其非者。

丕即日登位,受大小官僚拜舞起居。正宴會慶賀之間,忽報鄢陵侯曹彰,自長安領十萬大軍來到。丕大驚,乃問群臣曰:“孤黃鬚小弟,平生性剛,深通武藝。今提兵遠來,必與孤爭王位也。如之奈何?”忽階下一人應聲而出曰:“臣素知鄢陵侯之所行,當以片言折之。”眾皆稱曰:“非大夫,莫能解此禍也。”不知此人是誰。

卻說出班奏魏王者,乃吳郡吳人也。人也,姓陸,名遜,字伯言,見為諫議大夫。曹丕大喜,就命陸遜說之。起初朝臣以陸遜乃江東士人為由,以言語攻之,幸得陸遜已得曹丕信任,曹丕為其解說道:“各位不必介懷,陸先生正是不滿張浪才投至我處。莫非眾位有誰願意擔當此任?”

話說陸遜自接張浪令後與呂蒙馬不停蹄直至河北,陸遜選擇了曹丕作為傀儡輔之而呂蒙則選擇了曹彰原因很簡單,曹植一介文弱書生,又無實權,實在難以輔佐。此時曹彰兵臨城下,恐怕就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