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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想教我怎樣說呢?”那位火槍手說道,“這是時尚所致啊。我也知道,這玩意兒意思不大,可眼下時興嘛。再說,手裡捏著繼承來的錢,總得買點什麼呀。”

“哈!波託斯!”在場的一個人嚷起來,“別想叫我們相信這條肩帶是令尊大人慷慨留給你的。它肯定是那個蒙面紗的貴夫人送給你的。就是有個星期天我在聖奧諾雷門碰見和你在一起的那一個。”

“不,”名叫波託斯的火槍手答道,“我以紳士的名譽擔保,這條肩帶是我自己買的,而且用的是我自己的錢。”

“是啊,”另一個火槍手說,“就像我買這個新荷包一樣,用的是我的情婦放在我的舊荷包裡的錢。”

“我可沒說假話,”波託斯說,“證據嘛,我買這條肩帶花了十二比斯托爾。”

疑問仍未消除,卻引起了加倍的讚賞。

“不是嗎,阿拉米斯?”波託斯轉向另一個火槍手問道。

叫做阿拉米斯的那個火槍手,與問話的這個火槍手適成鮮明的對照。阿拉米斯是一個才二十二三歲的年輕人,一張甜甜的臉,顯得挺天真,眼睛烏黑,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