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生在三十五年前,即公元一九七三年春夏交接的五月天,地點在黃土高原和鄂爾多斯沙漠交匯處一片貧脊的丘陵地。那年我高中畢業不到五個月,是名知青。眾所周知,那時候的法律,早就從公、監、法三部門移交到人民群眾手裡了。換句話說,我一個,再加上劉武幹,就能給她這案子下個基本結論。如今我年齡偏大了點兒,關於該案一些詳盡的細節,回憶起來可能會走點樣,畢竟過去幾十年了。但她盤腿坐在公社偏窯的炕上,一雙胳膊肘支著窗臺,用手腕上的銬子敲擊著裂了幾道縫的玻璃,朝外面大聲嚷嚷那場面,至今在我腦海裡活靈活現。她不止一次對公社所有人,主要對我說:“沒偷人,我死活沒偷人。”
選擇這個結點述說那段往事,是因為劉武幹上銬子時,將她的衣袖捋得很高。記得我走過去,在劉武幹肩頭重重拍了一巴掌,而後拉下女人的袖口,儘可能讓它遮住泛著賊光的一雙不鏽鋼傢伙。我感到,她那小臂,本該是戴對玉鐲子在上面的。當然啦,像我這樣不把別人放在眼裡的舉動,包括此後一段時間的所作所為,劉武幹他儘可以氣攻心田,但表面上得服從我,不敢對我橫鼻子豎眼。要知道,在當時,一名知青足足大過三個半公社革委會副主任(分管知青那主任,我們得認他一半職務,怎說也得給自己留條後路吧),還別說一個小小的武裝幹事了。就他那麻桿身材,拉得開762的大栓嗎?
那天清晨,我脫下膠鞋,在她家土窯門的榆木框上,把裡面捂了一夜的黃塵,連泥帶土磕出來,邁過石條門檻,朝土炕走去。我覺得,那隻###的黑蒼蠅,是在那孩子腮上的洋芋泥裡歇腳過了夜的。
現在我想起來了。後腦勺挨那一傢伙,開頭還是有知覺的。朝坡對面苗家溝生產大隊支部書記苗五成家走的時候,我叫人用木棍子敲了一下——我甚至覺得它像弓背一樣被彈回去,彈到什麼地方去了。我向前跨了一步轉過身,過電一樣想了想:怎麼回事?難道溝底突然鑽出來棵歪脖子老柳樹?我眼前一團漆黑,就不醒人事了。我是面朝中天的紅日頭倒下的。
活轉過來,太陽已被一團灰塵斜著架在偏西的天空了。我橫躺在溝底,身體右側聚了一泓清水。被人打倒前我正準備走過去,可那時沒水呀,上游怎麼會忽然淌下來一股細若柳梢的水線呢?我大概是擋住了它的去路。浸泡在這汪水中,我被冰涼清爽給激醒了。來苗家溝前,我對小農思想、小集體意識這些農民固有的情緒,是有思想準備的,認為沒啥大不了的,這個案子不至於牽扯到意識形態上面去。但我沒想到,光天化日,紅色乾坤,竟有人敢對公社派來的幹部下黑手。更何況,我還是名知青。說實話,當時就覺得這事挺窩火,挺背氣,真想打退堂鼓往回撤。偏偏這時候,不知歇在哪面石壁縫裡的老鴰叫了幾聲,它叫得十分不耐煩,好像你活過來了它反而不高興了。我乾脆在水裡多躺了一會兒,好讓自己冷靜下來。既然來了,總不能一個人也不見,一句話也不問就原路返回,總得給公社,主要給自己有個交代吧。案子還得辦。我站起來,晃了晃,摸摸頭後面,順手帶下來一枝綠樹葉子。還好,沒出血,連皮都沒破,可能是根泛著嫩黃的柳條子。確定是因為連著三頓沒吃飯餓虛了,經不起大動靜了,才放心了許多。揀起帽子戴上,扶正,我繼續朝對面山上走去。那坡很陡,腳面與小腿之間的夾角始終被控制在70度以內。不對,那是我的想象。停下來喘氣時我研究過——90度,因為有腳後跟那根板筋扯著,那夾角只能是90度——如果你膽敢把身體與山坡斜面調整為垂直90度,就會出現另一種效果:對面山上那人,準會把你看作是一棵斜長在崖畔上的怪柳,張張揚揚戳在那裡,光禿禿地不長一片樹葉。我出了一身大汗。一方面是熱的,另一方面可能是餓出來的虛汗。
等我爬上去,在苗書記家黃土夯實的場院裡站定,溼淋淋的衣褲,早就被自己的體溫給烘乾了。
“早上把鞋脫在溝底,連黃蒿叢裡都不要放,就撂在明處,你赤腳片子踩著黃綿土上山,頂著毒日頭掏兩墒地,出上幾身汗,攆太陽落山前從墚峁那頭趕回來,它還規規矩矩擱在路邊。我們苗家溝民風淳樸,幾輩子形勢大好,沒丟過一條羊肚子手巾……”
苗書記這話一出口,我頓時覺得後腦勺那下算是白捱了——都把人打倒在溝底的渾水裡泡了一中午,你還敢說“民風淳樸”!
“誰說的?”苗書記老婆拉著風箱,打斷她男人的話說:“誰說的?你三老妗子沒讓人偷走過一隻繡花鞋?”
“瞎說甚哩,哪是叫人偷走的嘛?那是……”苗書記轉身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