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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丁逸嘆了一口氣,這段求學經歷是他心裡難以忘懷的永遠的痛,本不願多說,但本著對歷史負責的原則,既然薛寶釵問起,自己說出來也無妨。
於是他深情講述道:“四年前的某一天,和幾個朋友在酒吧裡喝酒,喝得高興,就喝高了。就在那次酒後,和某個卑鄙無恥的小人在酒吧裡鬧了點矛盾,於是該人糾集了成千上萬個人滿山遍野鋪天蓋地嗡嗡嗡嗡地飛來打我,但這成千上萬個人卻被我英勇地一一K。O。但是他不依不饒死纏爛打,還讓這成千上萬個人同時向我吐口水。對他這種破壞衛生的行為我忍無可忍出離憤怒,在建立全國衛生城市的大背景之下,成千上萬個人吐出來多少口水唷。這麼多口水需要多少環衛工人來打掃唷。這不是極端地浪費社會資源嘛,在建立全國衛生城市的大背景之下,他們這麼做,豈不是和社會對著幹?所以我向他發出了正義的警告,在屢次警告無效之後,忍無可忍才用刀將該人捅傷,於是被監獄大學管委會強制將我帶到監獄大學就學三年。就是這樣。”
他的這種官方說法,和薛寶釵從野史裡讀到的《丁逸之監獄大學不得不說的故事》大相徑庭,在野史裡,丁逸的形象遠不如丁逸剛才口述的自傳裡的形象這麼高大。野史記載道:丁逸因為泡了人家的馬子,導致馬子被泡的人十分憤怒,找了幾個人毆打丁逸。丁逸被痛毆之後,偶像派的形象蕩然無存,像個燒餅一樣丟盔卸甲匍匐於地,狼狽不堪,於是感到很沒有面子,暴怒之下,拔出刀來,將毆打他的人捅傷。
當然了,薛寶釵更傾向於相信野史的記載。
因為,她知道這部小說並不是科幻小說,所以丁逸也不是超人,以他一己之力,不可能像他說的那樣將成千上萬個人一一K。O;並且,那成千上萬個人也不可能是異形或是蒼蠅,所以更不會像丁逸所說的那樣嗡嗡嗡嗡地飛過來毆打他;再有,丁逸這個以自我為中心的人,永遠不會因為有人破壞了建立全國衛生城市而憤起傷人的。
總之,丁逸的說法就是不靠譜。“丁逸靠得住,母豬會上樹……”薛寶釵的心裡,適時地響起了這句話。
薛寶釵知道,作為自認為是超級偶像的男主角,丁逸他當然有美化自己的主觀動機,因此,在他杜撰的《丁逸正史》裡,把自己描寫成英雄豪傑頂天立地的男子漢,也是情有可原,只能聽聽就好,當不了真的。
“那方然現在還是一個人嗎?聽你剛才好像問她,一個叫什麼‘郭林輝’的有沒有來,這個郭林輝是什麼人?是現在她的男朋友嗎?”
薛寶釵的記性還不錯,居然還記得丁逸向方然問起“郭林輝”的名字,在沒看到本書書稿的情況下,連“郭林輝”這三個字,更居然連一個字都沒問錯,沒有把“郭”當成“鍋”,沒有把“林”當成“淋”,也沒有把“輝”當成“灰”或“咴”,殊為不易。
可見她當時很關注丁逸和方然說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並把這些話都記在了心裡,到了方便的時候,再找丁逸來求證。
當然,上文提到的薛寶釵“方便的時候”,並不是薛寶釵她去上衛生間的時候,各位小朋友們務請注意。
第一百七十三章 金槍槍牌內褲
“郭林輝?”丁逸重複了一遍,說起了這個名字,頓了一下,情不自禁地嘆了一口氣,道:“嗯,是郭林輝,不過他不是她男朋友這麼簡單了……他是她現在的老公。他們已經結婚了,時光荏苒,日月如梭,他們結婚大約有快一年了。”
“哦。”薛寶釵雖然表面上不動聲色,心裡卻長長出了一口氣。心說他們結婚了就好,至少丁逸要想和方然複合的話,多了一道障礙。
“其實郭林輝也和我認識……”丁逸開啟了話匣子,就收不住了:“他以前和我都是南新大學籃球隊的。而方然,則是籃球隊的下屬機構,整天在場下“啦啦啦啦”地狂喊的一個組織,就是傳說中的啦啦隊的。”
他把自己過去和郭林輝、方然的事蹟都向薛寶釵彙報演說了一遍。
“現在方然和郭林輝在一起,不知道是不是比和我在一起幸福?她今天似乎心情不太好,郭林輝也沒有來……是不是他們鬧什麼矛盾了?”丁逸自言自語道。
“看來你還很關心她哦。”薛寶釵淡淡地說。
“我當然希望她能開心一些。”丁逸形象高大渾身散發著金色的光芒地說。
“即使我和她只是普通朋友,我也希望,她能快樂一些。更何況,她曾經是我女朋友,當然她越開心我越快樂。她快樂,所以我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