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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

外看到丁逸之後,她又看到了孫蘭看著他的曖昧眼神,心道孫蘭這個淫婦在自己面前竟敢還用眼神去勾引丁逸,雖然自己早已和丁逸沒了關係,但總有個先來後到吧,孫蘭為什麼總愛搶自己的東西?心情更是不好,遂下定了決心,決定今天一定要問個水落石出,讓孫蘭無地自容,從精神上徹底打垮這個淫婦。

場景四:孫蘭並不知道她已經下定了這麼一個偉大的決心,很自然地繼續洗漱,洗漱完畢,邁著很自然的步伐,很自然地走出了衛生間。

場景五:方然半撐著身體,坐了起來,斜靠在床頭上,看著孫蘭很自然地走了過來。

方然清了清嗓子,問孫蘭道:“今天……你見了丁逸,有什麼想法啊?”

孫蘭一愣,覺得她話裡有話,停頓片刻,道:“沒什麼想法啊,我覺得你應該想法更多才對。你們這許多年沒見面了,今天這麼巧,沒想到會在這個城市見到他,也算是有緣。”

“有緣?”方然嘿嘿笑了起來,道:“我和他有緣,你也和他有緣啊。他……他旁邊的那個薛寶釵不錯吧?看來丁逸對她有想法。不過……不過既然他們今天不住在同一個房間,你晚上可以去找丁逸,和他……和他共度**啊……”

孫蘭聞言一震,頓了一下,道:“你怎麼會這麼說?我為什麼要和他共度**?再說,現在是夏天,共度的也是夏宵而不是**,你這樣說什麼‘共度**’,這句話有語病。”

“不管是夏宵還是**,總之你今晚可以去和他共度啊,我現在和他已沒有了關係,是不會來管你的,不管……不管你和他是正面背面上面下面還是側面,都不關我的事……”方然嘲諷道。

孫蘭嗅了一下,空氣中似乎有一些火藥的味道。

有殺氣。

可能是因為方然酒喝多了,在這裡胡說八道,她這話或許不是有意而為之。她想。

於是她佯笑道:“我去找他共度夏宵?你雖然這麼說,但你就不會吃醋嗎?畢竟他曾經是你的男朋友。還有,他現在和薛寶釵在一起,雖然他們之間沒有明說,但我覺得薛寶釵已經把自己當成了丁逸的女朋友了,她既然有這種想法,我怎能去撬她的牆角?”

方然等的就是她的這句話,她說出了這句話,方然就有了義正辭嚴地批判她的機會:“你也知道他曾經是我的男朋友嗎……你也怕撬人牆角?那在幾年前的某個夜裡,你明知道他當時還是我的男朋友,他的身體是屬於我的,靈魂也是屬於我的,通俗地說,就是靈與肉都是屬於我的,那時,你為什麼要撬我的牆角?為什麼要和他發生不道德的關係?為什麼也和他共度夏宵?”

方然記得很清楚,照片上的日期,是幾年前的夏天,為了不讓自己的話被孫蘭挑出毛病,為了不讓她說自己的話有語病,所以方然也把共度**改成了共度夏宵。

孫蘭很是吃驚,聽她的口氣,似乎方然已經知道了自己和丁逸之間不為人知的秘密。

“什……什麼?”

方然痛苦地看著她,心裡對自己曾經的友情說了聲“byebye”,翻譯成網路語言,就是“88”,或者是“3166”,眼淚終於流了下來,喃喃地道:“為什麼?你為什麼這樣對我?這究竟是為什麼?”

“星星星星星星。”孫蘭無言以對,無話可說。如果以漫畫的形式表現這一場景,畫面上的她的的語言框裡,在驚惶失措之下已經出現了亂碼。比如說井號了,百分號了,驚歎號了,阿爾法號了,等等等等,以這些符號來表示她無話可說無地自容。但因為這些井號、百分號、驚歎號等等,據說在統計字數的時候,只能算是半個字,對於字數就是收益的作者大人來說,打上這些符號,是一種很不划算的行為,並且作者大人的創作是一種極為嚴肅的創作,優美的文字裡,不會輕易出現這些亂碼,所以只好用“星星星星星星”來代替這些亂碼了。

“你和他……有過幾次?”方然流著淚,很有技巧地問孫蘭道。

為什麼說她很有技巧地問著孫蘭,這是因為如果她問孫蘭:“你到底和他做了沒有?”那麼孫蘭的回答就有兩種選擇:“做了”或是“沒有做”,那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她會發生抵賴的行為。但像方然這麼問:“你們究竟做了幾次?”那麼,孫蘭在不防備的情況下,說不定會認為他們之間做的次數越少,其罪過就越小,那就會揀少的說,如果做了十次,打個折就說做了五次,如果做了四次,打個折就說做了兩次,如果做了兩次,打個折就說做了一次,但如果做了三次,孫蘭就很難打折,她總不能打個折說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