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大安哥,我剛才才醒過來,還沉浸在我剛做的夢裡。大腦有點缺氧,一下子沒想起來,可不是真的裝驢啊。”
大安端詳了他一下,說:“沒事,我看你臉色還是有些潮紅,還冒著虛汗,你把這水喝了,再躺一會吧。”
看這大安對自己這麼好,丁逸心裡不禁感到一陣欣慰。他嗯了一聲,又喝了一口水,將杯子話在一邊,側身躺了下來。
躺著的時候,他把這個號子打量了一下。他從來沒有進過號子,今天進來以後才知道,原來號子是這樣的:很高的天花板,沒有床,只是有水泥砌起了一個及膝高的臺子,臺子上鋪了一層木板,充作床鋪,就像傳說中的大通鋪一樣。十幾個人都睡在上面,因為是夏天,也不用蓋棉被,木板的上面簡單地鋪了層席子。他睡在這個大安的身邊,靠在門邊,還算比較寬敞,旁邊還有兩個人,看來也算是這號子裡的中產階級,後來他知道,一個叫鳥食,一個叫馬仔,他們在進來之前就和大安認識。
其他的低層次的人則睡在另一邊,擁擠得很,晚上睡覺的時候,只能側身睡著,平躺下來都困難。而自己這邊,在上面做瑜珈都綽綽有餘。
這裡沒有香車美女和美滿的性/生活,穿的衣服都是同樣的囚服,似乎看不出每個人的差別,但從每個人睡覺的佔地面積可以看出一個人的地位。
後來丁逸知道,之所以大安對他不錯,原因是因為他捅了小安。大安以前在外面的時候,小安是他的小弟,後來不因為大安被抓,小安沒了靠山,就自立門戶去了。但他自立門戶,用的是大安的客戶資源,卻對仍在獄中的大安漠不關心,過年過節也不來孝敬,這是一種嚴重的忘本行為,讓大安恨得牙癢癢的,對大安來說,這個小安現在就是他的仇人。
丁逸卻把小安捅了,據說給捅成了重傷,這事在大安看來,絕對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他大安是一個愛憎分明的人,丁逸幫他捅了他的仇人,那就是自己的朋友,既然是朋友,那就要給予朋友的待遇。所以丁逸進來後,在他知道了丁逸的光輝事蹟後,丁逸基本上沒受什麼罪,一躍成為號子裡的上層人物。
而其他人在進號子裡後,得到的待遇則和丁逸相比,是天壤之別了。丁逸曾經看過,一個撞死人駕車逃逸的,被關進來後,因為大安看他不順眼,被打得死去活來。
丁逸在憐憫他的同時,也在為自己慶幸。幸虧捅的這個人是大安的仇人,要是捅的是他的朋友,那真夠自己喝一壺的。
在號子裡,丁逸學到了很多的法律知識,這些知識都是大安和其他前輩們的切身體會。他知道了,自己現在是被刑事拘留,拘留的最長時間,是37天。最後的7天,是檢察院的批捕時間。如果37天內不宣佈逮捕,那他們就會將自己無罪釋放。
但丁逸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中間他也經過了幾次訊問,知道了一些事情,那個小安雖然沒死,但是卻被捅成重傷。這是法醫得出的結論。據說還摘除了幾個臟器。、
“從此以後他不能再做重體力勞動了。”訊問他的警官當時透露給他這麼一個資訊。
“那我是為民除害啊。”丁逸想。
“他不能做重體力勞動,當然就不能再為非作歹了,這樣對社會的危害性就小多了,政府為什麼不嘉獎我呢?反而把我關了起來,真是是非不分啊。”
他也知道自己的這些想法不合邏輯,但仍情不自禁地這麼想。
關進來的這些天,他一直沒見到爺爺,當然也沒見到方然,因為在拘押期間,按規定是不能見到親屬的。但他聽訊問自己的警官說:爺爺一直在外面幫他奔走。他還賠給了那個小安很多錢。雖然丁逸這種案子定性為故意傷害,屬於公訴案件,即使那個小安不起訴,檢察機關還是要代表廣大人民公訴丁逸,但多花點錢把小安這方面擺平,讓他們不要在此事件中起反面作用,對丁逸來說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為了讓丁逸的刑期儘量短一些,爺爺還是這麼做了。
丁逸被拘留的第30天,逮捕批了下來。和號子裡的高手們分析的一樣,罪名是涉嫌故意傷害。
你這個刑期是3年以上,10年以下。
號子裡的高手幫他定了性,還量了刑。果然是久病成醫,他們把案情分析得很是準確精闢,頭頭是道。丁逸一直在想,這些人如果多讀點書,再加上機緣巧合,說不定能當上優秀的法律工作者。
批捕後丁逸見到了律師,律師是爺爺委託的。他的分析和對案情的定性與號子裡的高手們的結論基本一致。
爺爺委託律師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