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年來未經許可地侵權使用這三個名稱的不法行為,林大人先生寬宏大量地“哈、哈、哈”三笑置之,表示既往不咎。但在本宣告發布之日起,如再次出現此類侵權事件,林大人先生授權本律師,將保留一切追訴權利。特此宣告。
版權宣告後面,緊接著一行小字,原來是出版社的補充說明,說明是這樣寫的:因《紅樓春夢了無痕》中曹老師、賈寶玉、林黛玉的名字侵犯了林大人先生的專屬使用權,現決定,以上三人在本書中分別被替代為:曹星星賈星星林星星,對此事給各位讀者造成的困擾表示衷心的歉意。
“這個林大人是誰啊?看來很有魄力啊。”席中有人輕聲說道。
“是啊,是啊。”有人也在輕聲附和。“薛主人只有一個姓名專屬權,人家林大人卻有三個。薛星星在曹星星賈星星林星星的圍攻之下,勢單力孤,寡不敵眾啊。”
“說得對啊。他們四人要是無事時湊在一起打麻將,人家三打一,薛星星非落敗不可。再加上曹星星的身份是作者,他可以隨便寫,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薛星星豈不是一點機會都沒有嗎?唉,可憐啊。”
“啪!”薛主人越聽越怒,一掌打在了桌子上。
“豈有此理!起駕回宮!”
他率領眾徒兒跟班離開了酒宴。
被邀請的賓客面面相覷,忽然想到這頓飯應該是薛主人出錢買單,他一走,買單的人走了,誰來花這個冤枉錢?
再說這些人吃請吃慣了,身上從來不帶錢,薛主人一走,眾人均無法脫身,這可如何是好?
於是他們派了一人追上了怒氣衝衝走路帶風的薛主人,向他賠了N個不是道了N+1個歉,這才將薛主人勸了回來買了單。
這一事件雖然過去,但從此在薛主人心中留下了磨滅不去的陰影,他對林大人,恨得是咬牙切齒。
每每提起林大人時,他都會說:“林大人這個小人。”這就是這句自相矛盾的話的由來。雖然這句話會給廣大讀者朋友造成嚴重的困擾,不知道這個林大人究竟是大人還是小人,但薛主人對此卻不管不顧,仍然堅持這樣稱呼林大人。
林大人除了在這本《紅樓春夢了無痕》中和薛主人叫板以外,在裝修業務上,也是四面出擊,和薛主人搶著地盤,使薛主人頗為不爽。
兩人雖然沒有大的正面衝突,但卻種下了心結,雖說不致於將對方置於死地而後快,但一方倒楣了,另一方定然會幸災樂禍的。
這次丁逸招標的裝修大單,薛主人派遣親生愛女出馬,而林大人卻是自己來到了招投標的現場,意欲一鼓作氣將這筆單子拿下,在正面交鋒中,贏下薛主人,從此裝修界改朝換代,阿彌陀佛。
薛主人焉會不知林大人的意圖?不爭饅頭爭口氣,他對這筆單子也是志在必得,也要藉此機會挫一挫勢頭正猛的林大人的銳氣。
所以他對女兒說的那句話:“不經歷‘**’,怎麼見彩虹”,也未必全是口誤的因素所造成。或許在他的內心深處,也已經有了捨車保帥的意圖。如果讓他做一道選擇題:丁逸和他女兒**後,他馬上能夠得到丁逸的裝修大單,他肯定會毫不猶豫地對女兒說:“女兒,事業第一啊。”
第八十二章 丁逸的小算盤
如果這一場勝仗能打下來,他薛主人仍是裝修界的翹楚,裝修界的弄潮兒,裝修界的拿摩溫,那麼女兒即使付出點代價似乎也是可以接受的。
何況他聽說這個丁逸,是個既有財又有貌的超級帥哥,眾多年青女性讀者心中的偶象,作者大人筆下的寵兒,因此,女兒跟了他,對女兒來說或許並不是一件很吃虧的事。
他薛主人是裝修界的領導者,也是《發克又》財富雜誌財富排行榜上的常客,經江湖不肖生的統計,他的全部身家,和丁逸的爺爺相比,也是在伯仲之間。
女兒如果和丁逸有了發展最終走到一起來的話,那對於他們這兩個家族來說,或許是一筆不錯的生意。
所謂強強聯合,門當戶對。女兒這麼聰明伶俐,漂亮懂事,丁逸據說也是高大帥氣,英俊瀟灑。兩人的結合,真是天作之合,天造地設啊。
雖說丁逸曾經因為報復傷人進了監獄,但這是他人生道路上的一點小小挫折,“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有過挫折的人,或許比一帆風順的人,會有更強的耐受力,會更持久,會金槍不倒……
薛主人忽然意識到自己的思維出現了一些小小偏差。不知什麼緣故,自己的思維竟然從丁逸的社會適應能力必然很強不知不覺地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