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
為了讓丁逸更好地對前面那段話進行理解,丁丁當停頓了一下,覺得丁逸已經把自己剛才所說的話的主要精神吃透了,這才繼續推測道:“苟史同志是羊桂飛委託的主承包商,他負責讓你得不到繼承權,所以他找了劉勇讓你被判上三年以上,雖然你只要被刑事處罰,你就算是犯了錯,就得不到繼承權了,苟史同志的這個判你三年以上的要求未免太高,似乎是自加壓力,而實際上這只是他留了一個提前量,生怕劉勇完不成讓你犯錯的要求,所以他把要求細化,定下了明確的高標準,即便劉勇沒有讓你判刑三年,只要你犯錯了,仍然是繼承不了家族財產的,他也能圓滿地完成了羊桂飛的委託。”
以上結論是丁丁當在對生活進行了仔細的觀察之後得出的判斷,雖然在唐氏家族的資助下,他自己財力雄厚,所以在買東西的時候從來不會討價還價,但有時候丁丁當也會深入生活,比如去菜場啊,商店啊,公廁門口啊等場所,觀察人民群眾的生活,經過高度提煉之後,他總結出了一個規律。
他發現,買賣雙方在交/易時,通常都不會將自己心中的實價告知對方,所謂滿天要價,就地還錢,賣的人把價格開得高一些,漫天地要,而買的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則順著褲腿砍個百分之九十地砍價,古今中外的買賣,莫不如此。
丁丁當曾經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