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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權考慮一下的,是不是?結婚是一件大事啊!”

第十一章

天培和夢詩在夢詩工作酒店的帝后夜總會吃晚飯跳舞。

天培和夢詩的關係已公開,謝夫是個人所共知的失敗者。他一氣之下,和他的表妹訂婚,誰都知道,謝夫不喜歡他的表妹,周夫人為了這件事很痛心,埋怨了丈夫一次又一次,直到她見過天培,認為天培的條件,的確比謝夫好,她才心服。

十點鐘,來了一對夫婦,夢詩對天培說:“南非貴客,住在酒店,我去打個招呼。”

“看你,比基辛格還要忙。”

“沒辦法,食君之祿。而且,那女的還是我乾媽,他們每次來香港,都住在這兒。有時候,還帶同一班朋友。”

“儘管去,等結了婚,把你鎖起來。”

“暴君!”夢詩笑著,應酬去了。

“喂!”一會,有人拍他的肩膀:“天培,我們又再見面了!”

“榮哥,你也由英國回來了。”

“才半個月,老媽子拉著我到處看親戚,煩死了,一點私人時間也沒有。”

“也難怪,你很久沒有回來了,露意莎好嗎?”天培替他拉了一把椅子。

“你不肯要她,她很傷心,嫁了一個英國人,聽說還是個貴族!”

“你的仙杜拉呢?”

“她?和她談戀愛十年了,才知道她早就有了未婚夫,她的未婚夫來求我,我覺得她太過分了,十年來,擁有兩個男人,我認為,一個說謊、善變、虛偽的女人實不足取。”

“一氣之下,就回來了!”

“沒有什麼值得生氣的,十年來她一直推婚期,我對她也心談了。只是可憐她那未婚夫,她當著她的未婚夫的面求我不要離棄她!”

“她要你,你贏了!”

“不在乎!”他搖一下頭:“天培,你知道嗎?我很早就來了,今天姨母請客。”“為什麼我看不見你?”

“我躲著!”

“為什麼要躲?”

“你身邊的女孩子,年青,貌美,儀態萬千,我知道你一定正在努力進攻,我不敢做電燈泡,等她跑開了我才過來。”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天培昂首帶著驕傲的做笑:“她是我的太太。”

“你已經結婚了?為什麼不通知我?這份禮不能少的,我們……”

“別擔心,你還有機會送禮,我和她還未上教堂請喜酒。”

“啊!原來還在——試婚。”

“和你想的完全相反,我和她雖然註冊結婚,但是我們還沒有共同生活,直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是一雙有名無實的夫婦。”

“哈……”他一陣笑,強忍著,不令聲音擴張:“簽了賣身契仍然肯做和尚?你這現實派的大情人,怎麼連我也騙了?”

“我沒騙你,我太愛她,不想冒犯她!”

“既然是夫婦,怎能算冒犯?”

“你不明白夢詩,她是個很特別的女孩子,純潔,保守,有教養,你還記得霍茱迪嗎?那常常給我們煮葡國雞的女孩子。有一次,我和她到夜總會跳貼面舞。夢詩當眾打了我一個巴掌,三個月內不肯理我,其實,跳貼面舞,對我們來說,只不過是很普通的事,我記得第一次認識露意莎,就和她親吻。”

“她為什麼認為罪無可恕?”

“因為,我是她第一個男朋友,唯一的愛人唯一的丈夫。”

“難以置信,像她那樣出眾的女朋友,應該每天換一個男朋友,你真會是她的初戀?”

“真的,我第一次吻她的時候,她哭了,因為她不單沒有給男孩子吻過,而且,連跟人家拉拉手都不肯。”

“真有那麼純情?”

“你知道我一向心直口快。”

“她有沒有姐妹?”

“什麼意思?”

“我玩夠了,想結婚,我一直渴望有一個好太大。像你太太那樣十全十美的人才我不敢想,只要一半就夠了!天培,幫幫忙,自己幸福,也希望老朋友幸福,是嗎?”

“當然,不過,她的姐妹都有了男朋友。本來,她的大姐很適合你,可惜,已給一個作家搶走了!”

“唉!天培,你真好運,有一個內外全美的太太,我羨慕你,難怪你那樣鍾愛她!”

“我視她如珍寶,她回來了!”

“她叫什麼?”

“馬夢詩!”

他站了起來迎著夢詩:“我是許志榮,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