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收條與回單。,匯粘一冊……物證尚在,還希張小姐前來查驗,倘有誣陷張小姐處,願受法律裁製,並刊登各大報廣告不論若干次向張小姐道歉。”
塵埃裡的花凋落了(4)
該文還附了稿費清單,筆筆清楚。特別是有異議的第一次預支的2000元,“秋翁”先生寫明,是“永豐銀行支票,銀行有賬可以查對”。
在發表兩方宣告的同時,錢公俠做了和事佬,以編者身份稱:“深信此一千元決為某一方面之誤記,而非圖賴或有意為難,希望此一樁公案從此不了了之,彼此勿存芥蒂。”
這筆“灰色鈔票”,張愛玲到底拿了還是沒拿,當時就這麼以糊塗官司收場。
在“爭吵”中,張愛玲的文章題目很衝,可見火氣很大,除了對秋翁小題大做有氣外,估計也是對《永珍》登載了“迅雨”的文章耿耿於懷。
平襟亞也是有氣難消,後來有刊物約請10位文人寫一篇“接力”小說,題目為《紅葉》,輪到平襟亞,他便借題發揮,寫了一對年輕夫婦在自家園中觀賞花樹。那女子忽發奇想,問老園丁:“這裡有沒有狐仙?”老園丁答:“這裡是沒有的,而某家園中,每逢月夜,時常出現一妖狐,對月兒焚香拜禱,香焚了一爐,又焚一爐,一爐一爐地焚著。直到最後,竟修煉成功,幻為嬋娟美女,出來迷人……”所指再明白不過。
“灰鈿事件”後來經人考證,曲在張愛玲,直在平老闆,大概是張愛玲少年時“我忘了”的毛病又犯了。不過至今也有一些“張傳”作家堅信張愛玲無辜,認為她“平白無故地受了平襟亞的信口雌黃的誣衊”。
當此大紅大紫之時,忽然受到這許多“攻擊”,張愛玲雖還不至於睚眥必報,但也一句軟話沒說。她生性冷傲,現在更不管是什麼大人物,都一概回敬了過去。
不過,此期間也有兩件事,可說明她並非一味地“冷”或“傲”,知遇之恩,她還是念念不忘的。
張愛玲的中學老師汪宏聲,於1944年12月,在《語林》雜誌創刊號上發表了長文《記張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