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我尼瑪,老王不會唱歌。”王鏡好像很怕唱歌,連忙大聲拒絕。
可是,錢浩就是認定他,引誘道:“老王啊,你可要想好了。”
“嗯,老王想的很好,絕對不會後悔。”王鏡抖抖白花花的肚子,十分堅定的說道。
錢浩聞言,故意一嘆,搖頭說道:“那真是太可惜了,這首《征服》我都快寫好,感覺好適合你唱的。對了,還有一首歌,才未成一半呢。”
似乎覺得說還不夠,他居然拍著大腿,唱了起來。
“一步兩步,一步兩步,一步一步似爪牙
,似魔鬼的步伐。摩擦,摩擦,在這光滑的地板上……”
聽到《征服》,王鏡就已有點心動,再聽到這首《我的滑板鞋》,他立即忍不住跳起來,並且跟著唱起來:“一步兩步……”
不得不說,王鏡這傢伙很有音樂天賦,只聽錢浩唱一遍,立即學的有模有樣。
不,唱著唱著,他已經比錢浩唱的更魔性。
“啊啊,錢哥,浩哥,這首歌你一定要寫出來啊啊啊!”唱了好幾遍,他終於忍不住跳起來,激動的大聲叫道。
然而,錢浩卻不理會,只是遺憾的說道:“唉,你都不唱歌,我寫出來也是浪費。算了算了,不寫也罷。”
說著,他還轉過身,開啟電腦,裝作要碼字的樣子。
王鏡有種吐血的衝動,當即忍著悲痛,屈服的說道:“哥,你贏了,我跟你駐唱還不行嘛。哥啊,你就快告訴這首歌吧!”
“咳咳,不急不急,我還沒寫出來呢。”錢浩決定駐唱的時候,再把歌交給他,否則這沒節操的,指不定明早就變卦。
搞定王鏡,錢浩便開始碼字。
現在距離上架越來越近,他必須快速且持久的碼字,以存更多的稿子。
上架的時候,鬥破大火是肯定的,訂閱打賞什麼的肯定也不會少。但是,跟倚劍鬥還可以,跟霸主鬥就難了。
鬥破畢竟是新書,而他畢竟才剛剛火起來,其鐵桿、死忠無論人數還是忠誠度,都沒辦法跟霸主相比。
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