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心。”
沈歡覺得自己整個世界的都崩塌了,他那份卑微的愛被別人從陰暗中拉扯出來赤裸裸的展示在太陽底下,曬得鮮血淋漓!
窒息得快要死去!心臟痛得無以復加!
他,原來一直都是這樣看著自己的。
沈歡沉默的靠在喧鬧的包廂門外,耳邊卻都是凌書軒那兩個字,噁心……
他卑微,他甘願做塵土,他寧願被踐踏,他不奢求能換回對方的愛,只是想要那一點點的溫柔,就像小時候,他溫柔的說,“小歡別怕,以後這就是你的家了。”
沈歡失魂落魄,流著淚出去,卻在門口碰到了於浩然,他害怕於浩然,所以他撒腿就跑。
不知道跑到什麼方向,人來人往,只有他好像格格不入。
他茫然得掏出手機,手機裡只有寥寥幾個聯絡人,而凌書軒被他設定到了聯絡人一。
他撥通了孟歸的電話,他現在心痛的厲害,也不懂自己在哪裡,能找的人只有孟歸,想去孟歸那裡住一晚,現在他面對不了凌書軒,也直視不了自己卑微的愛。
“喂,小歡嗎?”
“孟歸,是我,我……”突然刺耳的喇叭聲響了起來,沈歡轉頭只來得及看到刺眼的光,然後他被撞開了十幾米,摔在了堅硬的公路上,手機被甩掉了很遠。
一灘血從沈歡的頭下淌出來,他痛苦的吐血,腦袋昏沉的要命,眼皮很重,很想睡,渾身都疼得厲害……
啊,我要死了。
書軒,你的樣子怎麼那麼模糊不清?反倒清晰的是孟歸的樣子,是因為最後一通電話打給你了嗎?
“沈歡!”沈歡最後似乎聽到有人叫他的名字,是誰?聲音有些低沉,似乎是於浩然嗎?
但是他已經來不及想了,他徹底的閉上了眼睛……
作者有話要說:
午夜哭墳:早前寫的小短文了,昨晚翻看了一下,感覺真的很心疼,很心疼沈歡這個角色。主要是聽陳奕迅的紅玫瑰有感而發寫的,發出來給大家看看
第2章 第二章
那天凌書軒放學回家的時候,他爸媽就說以後家裡會多一個人,那是他表弟。
他沒有見過這個表弟,不過自己父母和那個表弟的父母很要好的樣子。
回到客廳的時候,他就看到那個有些拘謹的男孩子,矮矮小小的,白淨得很,一雙大眼睛小心的看著。
長得真的和女孩子一樣,很好看。
凌書軒看著可愛,便放柔了聲調說,“小歡別怕,以後這就是你的家了。”
凌書軒一直都挺照顧這個小孩的,他是獨生子女,沒有弟弟妹妹,而這個孩子滿足了自己對弟弟妹妹的幻想。
凌書軒一直都知道,沈歡在小心翼翼的討好他。
沒有安全感的小孩對關心自己的人都這樣。
凌書軒接受的心安理得。
十九歲,他想要個遊戲機,他不說,只是有意無意的翻著有遊戲機的宣傳冊,或者在飯桌上提上兩句。
他知道很快,父母就會把禮物送到他手上,因為他總是這樣做。
但是沒想到這次沈歡會送給他一個遊戲機。
這款遊戲機是相對便宜的,功能沒有那麼齊全,“謝謝你,小歡。我很喜歡你的禮物。”他客氣的說。
但是過不了多久,他就把這個遊戲機送給了剛子。
他只需要一款就好了,不用那麼多,反正放著也是放著,還不如送給別人。
剛子玩遊戲的時候,好朋友過來詢問這款遊戲機的事情,說是很像自己家店裡賣的,然後他拆了後殼,確實有他家店的名字標籤。
“那個男孩子說他叫沈歡,給自己表哥買的,曬得臉紅紅的呢,想不到書軒是他表哥啊。”
這件事情就像一顆小石子砸進海里,並沒有起什麼波瀾。
二十歲,他喜歡上一個女孩子,女孩子叫做孟夢,很可愛,是一位高官的孫女。
但是他習慣了暗示,他拉不下臉和別人表白。
暗示了好幾回,女孩無動於衷,他也想著算了吧。
只是不久後,孟夢主動的提出了交往要求,這讓凌書軒有些意外。
交往差不多一週,凌書軒才知道沈歡摔斷腿了。他和家裡人一塊去看了沈歡,沈歡依舊是笑著說,“沒事,小傷,很快就會好的。”
凌書軒後來都沒有去看過他了,因為學習的事情和戀愛讓他無從顧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