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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

冒犯,只求我兒子沒事,其他都聽從公子吩咐。”

“那就容易了,你按著我的要求寫一份口供,就寫清楚你們夫妻是怎麼從好好計程車紳變成了反賊,與曾光交往的經歷,以及你們還與誰交往過。用這份文書換你兒子沒事,如果你肯合作的話,我就會幫你,如果你不合作的話,我就把你交給衙門,一切讓衙門處理。”

“就……就這樣?”女子愣了愣,似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的美貌長沙聞名,被擒之後雖然限於吉王嚴令,沒人敢侵犯她,但是手上便宜依舊討了不少,那世子更是將她好生折辱了一番,如果不是礙於范進,此時多半已經被世子佔有。由於兒子在對方手上,加上被下了藥,往日英姿颯爽的俠女,只能任人擺佈,心裡早就認了命。

她自知牽扯到何等大案中,落到王府要被辱,落到衙門也難免官賣為伎或是奴婢,早已不存幸理。只等著救下兒子,就自我了斷,於自身榮辱便已看的淡了。在王府時就聽到要她去服侍某位公子,如果服侍的好,就留他兒子一命做王府閹奴,如果那位公子不滿意,就直接丟她兒子去餵狗的要挾,心裡已經作好準備。

雖然身在士紳階層,可是官府的嘴臉她見的多了,以至於一些大員對她的覬覦,她也並非不知。自度這個公子非親即貴,多半也是吉王世子一流人物,落到對方手裡難免受害,也已經有了這方面準備。尤其是得知對方就是范進之後,腦海裡更是把這個大仇人和魔王之流聯絡到一起,認定其壞到極處,不會放過嘴邊肥肉。

不想范進高舉輕放,就這麼輕描淡寫的放自己過關,讓她很有些詫異。范進卻道:“不這樣還會怎樣?不過你最好別耍花招,我在羅山辦軍務殺羅山蠻時,十幾萬人命都廢了,男女老少都有。如果口供不盡不實,我照樣可以要你孩子的命!張小姐請安排個人給她擦擦血吧,這個模樣太嚇人了。”

走出船艙來到甲板上,張氏從後跟了上來,微笑道:“人我已經派了,想來吉藩不會不給我這個面子。範兄現在想的莫非是把孩子拿捏在手裡,然後好讓她依了你?”

“孩子在吉藩手裡,她一樣要聽我擺佈,可我不打算這麼做。我不打算憐憫她,但也沒打算折辱她。求仁得仁,給她一個乾淨的死法,也算對得住她。”

“範兄就沒想過把她收下?她模樣可實在稱的上美人了。還是說,你怕她暗算你?其實以範兄相貌才情,都不在簡瘦梅之下,再加上有人質在手,用不了幾年,說不定她就真順了你也不一定。”

范進笑了笑,他有那“花”上的功力,再加上人質在手,如果想要女子身心俱陷,也不是什麼難事。可是想想也知道,那時這張小姐自然就指望不上,為了芝麻丟西瓜的事,他可犯不上幹。不過他嘴上卻換了套說辭。

“或許可以吧?但煮鶴焚琴的事,總歸不夠君子。再說我對於官賣這種處置方法,本就不怎麼支援,她丈夫犯了王法,本就不關她事。即使要株連,也應把她當個人看待,而不是當物件處置。一個女人應該有權選自己喜歡的男人侍奉,即便不能求之即得,也應有拒絕的權力。我不是她想要的,勉強也沒有好處,我這個人不算什麼好人,殺人害命的事做的多了,辦軍務時一個主意,就能害死上萬人。但是強迫女子服侍這種事,還是不想做。”

“範兄不碰她,她也可能會被賣為官伎,結果差不多麼。還是範兄覺得,她該盡節?”

“不,我只是反對別人替她做決定。盡節也好,還是做官伎,亦或是做其他什麼,應該由她自己選,而不是強迫。挾持人質下做出的抉擇,想想也知道,並非其本意了。”

張氏看著范進,“範兄認為,女人有權決定自己的生活?有權自己選男人?”

“至少她們應該有權說不!只要她們不想要的男人,應該有權拒絕。對一般人來說,沒有這麼多的選擇,也沒有這種機會,這是大勢,我沒辦法。不過我即使不能給她們創造這個機會,也不能逼迫她們非接受我不可。”

“範兄認為,男人女人真可以平等相處?比如做朋友,做手足,不分高下,男人不一定非要強過女人,女人也可以比男人強麼?”

“自然如此,這又有什麼不可的?”

黑夜裡,船頭的燈籠在風中搖晃,少女臉色看不清楚,只見她沉默良久,才沒頭沒尾地說了一句,“可惜範兄不是我們湖廣人士。”

“小姐何出此言?”

“沒……沒什麼,我是說,如果範兄是湖廣人士,或許這女子……當初會先認識範兄,也就不會嫁給簡瘦梅。那樣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