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爭三年的第一個月,對於司馬宇麾下的一眾文武而言,既是豐收的一個月,也是繁忙的一個月。
大爭三年元月十六日,大年夜的煙火氣息尚未完全散去,司馬宇就召集了麾下的一眾文武大臣召開了一統永州後的第一次會議。
在會議上,司馬宇駁回了眾臣勸其稱帝的呼聲,緩稱帝,先稱王,自號南方王。
這也是經過兩年時間的奮戰後,司馬宇第一次正式作為一方諸侯向其他勢力發出了自己的呼聲。
確定了稱王建府的方針以後,原五間縣令王猛向司馬宇提出了推行郡縣制的建議。經過一番商討,南方王司馬宇及其麾下一眾文武大臣一致認同了王猛的建議,正式在司馬宇治下原11縣之地推行郡縣制改革。
在王猛的主導和國淵、向朗等文臣的配合下,經過近十天時間的商議劃分,將整個南方王王府治下劃分為36郡和318縣,其中大郡16個,中郡14個,下郡6個。
由於原麒麟縣、聚美縣、陳食縣、中壩縣四縣境內的經濟較為發達,人口也更加稠密,大郡主要就集中在這四個片區,後來收降的五間、來蘇、紅爐、雙石、吉安、何梗、金竹七縣則因為頻繁戰亂的原因,地方經濟遭到破壞,人口密度也無法同麒麟四縣相比,多以中郡、下郡為主。
麒麟城作為司馬宇的大本營所在,經過兩年的時間發展已經成長成為了一座佔地80平方公里,擁有超過40萬人口的巨大城市,並未納入郡縣的劃分範圍,而是連同周邊方圓20裡的區域單獨劃分為了京畿要地。
根據上郡、中郡、下郡的大小不一樣,所配備的官員也不一樣。
不過,每郡均會置郡守一人,都尉一人,郡丞一人,此三人為郡官,郡守由司馬宇直接選派,其餘兩人則由王府議定,報呈司馬宇閱覽即可。
郡守主掌一郡民生政事,推動郡內屬縣的農業和經濟發展,賑災救急,擁有選賢任能,剷除奸猾的權力和義務,上郡郡守為從三品官職,中郡和下郡太守為正四品官職。
都尉治郡兵,負責統領和整訓郡兵,日常主要負責防備賊盜和維持一郡治安。上郡都尉為正四品官職,掌2000郡兵,中郡都尉為從四品官職,掌1500郡兵,下郡都尉為從四品官職,掌1000郡兵。
郡丞主掌治民,負責協助郡守處理一郡政務,上郡郡丞為正四品官職,中郡郡丞則為從四品官職,下郡郡丞為正五品官職。
除了這三名固定的郡官以外,每郡還設有郡守府,府下設有諸曹、掾、史等屬官,直接負責各項具體工作,各郡郡守府屬官並無定數,由郡守、郡丞等根據各縣的經濟和民生髮展狀況自行上報,七品以上由王府選派,七品以下由郡守自行選募。
不過,一般上郡郡守府配置屬官一般不超過150,中郡郡守府配置屬官不超過120人,下郡郡守府配置屬官不得超過100人。
在縣級一般就配備有縣令、縣尉、縣丞、主簿、廷掾、門下賊曹等官員,由縣令主掌縣內所有政務,縣尉掌縣內軍事,縣丞、主簿、廷掾等則負責協助縣令處理政務,門下賊曹則主掌兵衛和治安,歸縣尉統轄。
縣官中除縣令為正七品,縣尉為從七品官員外,其餘皆為從八品和九品官員,不管上縣、中縣、下縣,每縣縣府均配屬屬官不得超過30人。
至於縣級以下,則依舊沿用村為行政級別,同樣分上中下三個級別,上村500戶,中村300戶,300戶以下為下村,所有村內皆設有三老、薔夫、遊繳共計3-5名無品級的官員。
三老掌教化,薔夫掌一鄉之行政,兼收賦稅,遊繳捕盜賊,官治安。
而在王猛、國淵等人對整個南方王府治下地域進行郡縣劃分的同時,關於一統永州以後的戰後封賞,也由原楊武將軍府眾屬僚議定,並報呈司馬宇審定。
隨著司馬宇正式稱王,南方王王府取代楊武將軍府成為官方的最高行政機構,負責協助司馬宇治理整個王國。
在王府內設定有長史、軍師、司馬、司直、東西曹掾、十二曹、主簿等主官,各主官下又各有門下從事、門下史、門下掾等屬官若干,整個南方王王府共計官員近500人。
其中,王府長史為眾官之首,負責輔佐司馬宇督率諸吏,處理各種政務,正二品官員,由原揚武將軍府長史國淵出任。
軍師,主謀略諫言,參謀軍政大事,有監察軍政要務之職,從二品官員,由王佐之才王猛出任。
本來以國淵的意思是想要讓出長史之位,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