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失敗,可是後世之人總是對此熱衷無比。
不得不說,制度完善到了此時的程度也算是公德圓滿。郡縣的官員盡是流官,而流官到任,要施政,就不得不取得本地士紳的支援,州縣之上是知府,知府之上是三權分立的佈政、提刑、都指揮使,各自分管民政、刑法、軍事,各不統屬,相互制衡。同時,朝廷在行省,還設有巡道的御使,御使並非常駐,而是臨時派遣,幾乎和地方上沒有瓜葛,這些御使,多半又是年輕的官員,不受官場上暮氣的沾染。
而在朝廷,制度也發揮了極大的作用,部堂的首長本是位極人臣,可是部堂之中,設給事中,給事中官小,卻有封駁聖旨,彈劾部堂大小事務的權利,朝廷的政令,由文淵閣和翰林這些清流為主的官員參與討論,再令御使進行監督。
一切都在制衡,品級高的官員。治理一方,卻受低階的官員鉗制,軍事、民政、學政、戶政等權利。整個大明的朝廷,沒有一個人能夠一言而斷,即便是堂堂的解縉,也有可能受到清流的抨擊。
所謂以文抑武,以上御下,再以下克上,文武之間。內廷與朝廷之間,清流與部首之間,朝廷與地方之間。民政與軍政、學政、軍政之間,地方派系與督查之間,貓吃老鼠,老鼠吃象。
這個制度堪稱完美。這也是解縉的底氣。在解縉看來。安南雖然效仿大明,可是依舊有尾大不掉的殘餘,以至安南境內殘留了許多的封臣,只要將大明的制度套在安南這個不毛之地上,大明便能實施有效的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