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初中開始戀愛,他父母對朱霞這個媳婦非常滿意,家中已經裝飾了新房,只等他們畢業就結婚。在他的家鄉,誰都認為朱霞就是她媳婦,陳宇破罐子亂摔,也沒有辯駁。他又一次下了與方夢琪分手的決心,又一次跟朱霞表示要與方夢琪分手。
不過他的決心真的半毛錢不值,當他回到師大見到方夢琪後,他又難以自拔。
方夢琪利用假期短短的幾天日夜趕工給他織了一件毛衣,陳宇穿上這件毛衣時,朱霞被他拋到腦後,方夢琪的缺點被他無視了,兩人又恩愛甜蜜起來。
開學不久學生要開始找實習單位,陳宇跟方夢琪說:“夢琪,你不要回青陽了,我們把違約金寄過去,我們倆一起在G市找工作吧。”
“嗯,就是我們倆的積蓄才一萬元,違約金要三萬,還不夠,我找我大哥要吧。”方夢琪也不想回青陽,那是她的傷心地。
“不要跟你大哥要,你大哥不是剛開了個賓館嗎?肯定也沒什麼錢,我家裡有錢,我跟我家裡要。”陳宇表示由他來解決。他打算跟家裡要三萬,他跟方夢琪的積蓄用來將來租套房子備兩人結婚之用。
陳家收到陳宇的信地震了,陳宇在信中說他愛上G市的一個同學,他畢業後不回家鄉了,現在他要在G市聯絡單位,需要活動經費,讓家裡給他寄三萬元。三萬元對陳家不是什麼事,可是陳宇要留在G市不回家鄉就是事了。陳家只有陳宇一個兒子,他上面的三個姐姐已經出嫁,陳宇不回鄉,他們靠誰養老,難道老了還離鄉背井跑到外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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