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50部分

幹嘛叫得那麼兇了?趙蘭心想,果然,有些人想要達到自已陰暗的私人目的,竟然可以傷害一個無辜人的名譽。

“是啊,如果要送去鑑定,可以要立案的。”

吳平凡肯定地點點頭。

“那吳科長,如果查出結果,真地沒有我妹妹的指紋,是不是意味著林蘭妹對我妹妹的名譽損害權成立?我們可以向她追究法律責任?”

“是的,肯定是這樣。我來看看相關的規定是怎麼樣的。”吳平凡從隨身帶的黑色提兜裡翻了一會兒,找出一本《民法通則》,翻到自已想要的那一頁,道,“《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所以公民的名譽權是有明確的法律條文規定,要保護的。”

“那如果名譽權受到損害怎麼辦?”

趙菲和吳平凡簡直是一唱一合了,隨著吳平凡念出相關的法律條文,林蘭妹的臉色愈發蒼白,心裡隱隱覺得這次算計錯人,踢到鐵板了。如果真地送到公安局鑑定,不用說林蘭妹也知道那上面絕對沒有趙蘭的指紋。

“名譽權如果受到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吳平凡又翻了一下《民法通則》,念道。

“呃,原來還可以要求賠償啊?我聽說在國外,麥當勞裡的熱飲燙了一個老太太,結果人家要麥當勞賠償,關是精神損失就賠了三百多萬美元。

這名譽權也可以要求精神賠償的吧?”

趙菲問吳平凡。

還沒等吳平凡回話呢,林蘭妹倒是駭了一跳,道:“什麼?賠了三百多萬?那不得傾家蕩產啊?還好是在外國。燙一杯熱水就賠這麼多錢?”

趙菲說的這個故事是她前世從財經雜誌上看到的,隨口說出來敲打敲打林蘭妹,見她當真,也不回話,只是繼續用眼看著吳平凡。吳平凡知道她的意思,跟著笑道:“精神損失肯定也是要賠償的,但我們這的法院不會判那麼多就是了,也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收入嘛!十倍二十倍的什麼也有可能,根據受到名譽侵害的範圍、影響力等等綜合情況。”

“呃,吳科長,我看還是算了。不要送到派出所立案吧,這不是一件小糾紛嗎?是不是?都是農場的人,何必這麼認真呢?上綱上線的不太好吧?”

林蘭妹不斷地擦著額頭上的汗,覺得這天氣怎麼這麼熱呢,一想到萬一被趙家的人追著要精神賠償,她怎麼能不著急上火呢?如果十倍二十倍工資地賠,豈不是要賠兩三千塊錢?

“這可不行,林蘭妹,你在沒有確鑿的證據之時,就把賊的帽子往我妹妹頭上扣,你已經侵犯到了她的名譽權。”

趙菲冷冷地道,對這種為了和同事一點矛盾就嫁禍於弱小子女的女人,她是一點好感也沒有。不好好藉機在精神上“折磨”她一下,她不甘心。尤其是這個女人,欺負的居然是她最老實、乖巧的妹妹。

“劉桂珍,我說,咱們倆好歹同事了這麼久,你也知道我不是故意的是吧?我剛才是無意中撞掉你女兒揹包的,我想,肯定是不知道誰把茶葉放到她揹包裡了。就當我說錯了還不成,咱們別上派出所了。”

林蘭妹見說服不了趙菲,轉而拉下臉來向劉桂珍服軟。

林蘭妹牙尖嘴利,加上有個能賺錢的老公,一向在茶廠很是託大,和劉桂珍的直脾氣犯衝,兩個人之間相互用嘴仗交鋒了若干次。沒想到有一天林蘭妹能在自已面前服軟。見林蘭妹居然向自已求情服軟,劉桂珍心裡頓時湧起了一陣從未有過的快感。

“我說蘭妹啊,你當時亂喊抓賊的時候,有沒有想過這是我的女兒,你同事的女兒?她才13歲,這麼一丁點的孩子,大夏天地來廠裡揀茶葉,就為了能替家裡多賺幾塊錢。

我知道我們家是窮,比不上你們有香江親戚,能去探親打工賺錢,我們一家賺一年,也比不上你們家賺一個月。

但是再窮,我們家也有志氣,絕對不是做賊的人!

你造成的影響十分惡劣,來找我求情是沒有用的。你要求的人,應該是你傷害的物件,我的小女兒趙蘭才對!”

沒想到母親劉桂珍能說出這麼義正辭嚴、有理有節的話,趙菲聽了心裡微微感動著,還好,母親關鍵時刻居然沒有掉鏈子。

父親趙民生因為本身是治保幹部的身份,一直沒有開口說話,但這個時候,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