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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有就再賣我一個。成雙成對!”

——“姜小妹妹”都出來了!

姜靈忍俊不禁:“有,花色一樣。張老闆什麼時間方便?要不今天下午,我給你拿過來?”姜靈之所以會拿了一個“招寶進財”出來,是因為這一種花色的最多,另兩種則少一些。其中,姜靈最喜歡“福”字花樣的,只有四個。餘下兩種,在姜靈眼裡不相上下。所以姜靈並沒什麼不捨得的。

不過,對生意人而言,“招財進寶”,顯然不會比“福”字差。

張甫喜道:“小妹妹真是痛快人!今天我也沒什麼事,那小妹妹就多跑一趟了!錢我一次性先付了,省得麻煩!”說完立即打電話轉帳,生怕姜靈後悔一般。

姜靈有點意外,但並沒有放在心上。因為能做玉石生意的,資產都是以千萬為單位。所以對張甫來說,八萬八,相當於姜靈的八十八塊吧?為了喜歡的東西,出八十八塊定金,這種事,姜靈也是肯的。

幾乎是張甫掛下電話,姜靈的手機就響了。銀行通知,有兩筆入賬,每一筆都是八萬八千八百八十八塊,後面還有個八角八分。

這令姜靈哭笑不得。

而張甫已經取了份格式合同,填寫了幾個數字,銀元的代理條件就齊備了。

姜靈本想把銀元全出手,但張甫認為五十對太多,對價格會不利。不如拍掉十八對,剩下的慢慢賣——作為中低價位的藏品,十八對這個數目,還不會影響價格。

姜靈聽從了建議。兩人簽名,各執一份。姜靈與張甫道別,回家去取金錠。約好各自吃過午飯、睡過午覺,等到下午三點的時候,送到店裡。

卷一:一個時代的開啟【上】 12、一堆零食與兩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