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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了他應得的那輛“寶馬”,做為這個事件的讀者,我也從文字中得到了更多的“寶馬”——算上哈爾濱“寶馬案”,我在這兩起新聞報導的文字中所接收到的做為名詞的“寶馬”,應在五百至一千次之間。也真是邪了門了,不知何故,漢語新聞文字中的那些“名牌”近年來老是跟違法犯罪有關。在兩起“寶馬案”疑雲密佈、黑幕重重的文字中,“寶馬”二字雖然以超乎尋常的頻率出現,卻與這一符號在中國想象裡能指的中產生活渾身不搭界。以“名牌/名詞”在文字中出現的頻率而論,Nielsen/Netratings去年釋出的一項報告顯示,若以特定顧客瀏覽數及瀏覽頁面計算,ebay已成為全球第一大名牌奢侈品售網站,證據是以LouisVuitton做為關鍵字的搜尋次數在ebay每日達5�3萬次,Prada以3�4萬次次之。我在中文Google上以“寶馬”做為關鍵詞展開搜尋,結果雖有46萬6000項,一時竟也難以分清哪些是奢侈品,哪些是罪案。

在某些報導裡面,文字中的名牌確實與案情有關,因為名詞所代表的那個物件不僅是案情的直接證物,同時也是“貴重消費品”或者“富人”的能指,而在另一些報導中出現的名牌,我實在讀不出它與案情有更多的關聯。據臺灣某報:“臺中市警方前天晚上在興中街一家賓館內,查獲一男一女從房間內一同走出,上前盤查,發現該名女子是四川籍的曾××(二十六歲),於是將其帶回派出所偵訊。長相清秀的曾女身著露背裝、迷你裙,打扮相當入時,尤其她手提高檔的LV包包,讓警方眼睛為之一亮。”

雖然警察也有權是LV的愛好者,不過就文字來看,讓警察“眼睛為之一亮”的顯然是一起風化案而不是名牌手袋盜竊案。當然,“眼睛為之一亮”的超隱喻也可以是:“提LV包包的女人竟然也涉嫌賣淫活動了”,或者“LV包包實在太貴,愛慕虛榮的女人為了擁有它竟然要去賣身……”。NND這種報導讀多了,不覺就暗自形成一種心理上的閱讀期待。臺灣報紙上的另一則新聞:“內政部長蘇嘉全的妻子洪恆珠在老家屏東市,光天化日下遭飛車搶匪搶走皮包及包裡的一萬多。”該搶案在五天內偵破,我也像追電視連續劇那樣連追了五天,追到大結局,心中竟悵然莫名。經自我反省,蓋因所有報導中無一字提到那個被搶皮包的牌子,太沒專業精神了吧。

“名牌/名詞”在新聞報導文字中的能指遠較小資文字來得豐富。非常不好意思地向各位坦白,我第一次知道BVLGARI除了珠寶香水手錶酒店之外還賣紗巾,並且第一次近距離仔細看清了其中某款絲巾上那種被描述為“方形中棕色圓點體現出珍珠的形狀”的圖案,不是專賣店,也不是時尚雜誌,而是央視國際網站。那條政治不正確的絲巾就出現在那個超文字(對一則網路報導的回應和解釋,公文體)裡面。BVLGARI對我造成的傷害是,我因此而一直憂心忡忡,擔心那些臉頰兩側各有兩小塊圓點狀“高原紅”的女人們從此都上不了電視。

CK是小資及其文字分析者在各自的文字中最愛引用的一個名詞。說CK,CK就到,上週有外電說,卡文�克萊在曼哈頓雀兒喜區(Chelsea)某餐廳吃飯時,忽有一客人趨前自稱是CK內衣的超級粉絲。目擊者稱,那位仁兄突然對卡文�克萊說:“這就是你的卡文�克萊產品。”接著便迅速將褲子脫下,秀出著名的CK內褲,退休設計師卡文�克萊為之“震驚,當場滿臉通紅”。當我們在“寶馬案”或“絲巾案”一類的新聞文字中遭遇名牌,感覺會不會像遭遇過度熱情粉絲的CK那麼糟糕呢?事情也許就像索爾�貝婁在《像他這樣一個知識分子》中所說的那樣:“沒錯……事情的糟糕保證它是個真正的經驗,這是我們所經歷的,存在就是這樣。”

高齡嫖客

許多年以前,在廣州可以收聽到一檔於午夜時分播出的Call in性諮詢節目。某個午夜,我在計程車上聽到了節目裡的這樣一段對話:

女聽眾:“我…………我很煩惱…………”

主持人:“什麼煩惱,說給大家聽聽,專家就坐在我的旁邊,我們一定會想辦法替你分憂解難的。”

女聽眾:“主要是,主要是我先生在那個方面的要求實在太頻繁了……”

主持人:“這樣啊,你能不能告訴我,你們夫婦的年齡是不是相差很大呢?”

女聽眾:“年齡倒是差不多啦,我四十歲,他四十二。”

醫生:“那麼,具體一點的說,他的要求究竟有多麼頻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