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們將來不會有孩子。因為在中國代孕是非法的。我說的對嗎?”
秦煬無奈的笑了。他確實是這樣想的。他的旻宇總能知道他在想什麼。
“有些關係,到了一定階段,我們不得不負責任。秦煬,我願意跟你結婚。如果可以,我們明天就去登記。即使中國的法律不承認,但是我承認。我們承認彼此,為彼此負責。至於孩子,就我們倆現在三天兩頭加班值班的工作性質和狀態,即使我們有小孩,也根本沒有時間照顧他。那又何必要。我不想做一個對孩子有虧欠的父親。”
“阿宇。。。。。。” 秦煬一手抱著旻宇的腰,一手按住他的脖子,用力的吻他。他是有多幸運才能遇到旻宇這樣的愛人。
作者有話要說:
☆、第 18 章:結婚
次日,秦煬跟他媽媽還有迪恩宣佈了他和旻宇計劃在加拿大登記結婚的訊息。
“結婚?”
“是的,媽。我和旻宇決定結婚。”
“可是,你們不移民的話,你們的婚姻在中國並沒有法律效力。”
“這些問題我們都考慮過。即使我們的婚姻在中國暫時無效,但是對我和旻宇有效。我們會對彼此忠誠,相互扶持。而且我們相信,中國總有一天也會承認同性婚姻合法。”
秦芸和迪恩面面相覷。看秦煬和旻宇的相處,對他們的結婚決定並不意外。秦芸甚至希望試圖以結婚為誘惑條件讓秦煬和旻宇同意移居加拿大。
“結婚自然是好事。你們年紀也不小了。但是一定這次辦嗎?會不會太倉促?”
在加拿大結婚,要先領marriage licence,然後請牧師或者婚姻專員主持婚禮儀式。儀式上,牧師或婚姻專員會簽署相關登記表格,然後提交給Vital Statistics Agency,該機構會對申請資料進行登記,然後才簽發正式的Marriage Certificate。
這流程看著繁瑣,但是其實唯一繁瑣的是婚禮儀式。Marriage licence提交申請後就能拿到。而主持婚禮的人完善表格後會在兩天內提交到統計局。統計局最終簽發的結婚證可以郵寄到申請人指定的地址。所以其實操作起來並不麻煩。
秦煬和旻宇打算選擇civil ceremony,因為選擇religious ceremony需要找牧師,即便是在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加拿大,還是會有很多牧師拒絕為同性婚禮當主持。他們反正不是基督教徒,不想為此增添麻煩。
“在這裡,除了你們,我們沒有其他親友。並不需要舉辦什麼盛大婚禮,所以什麼都不需要籌備。我們想請你們當我們的婚禮見證人。”秦煬說這話的時候握住了旻宇的手。這婚禮對旻宇來說終究是要有一個缺憾的:旻宇的父母不會到場。
如果要等旻宇的父母同意後再結婚,那他們不知道還要等多久。人生苦短,命運無常。人生經得起多少拖延?
見秦煬和旻宇決意如此堅定,秦芸和迪恩也只能支援。秦芸是個開明而有魄力的人,這從她在那保守的年代敢於未婚生子就可以看出。不管這個選擇的初衷是什麼,但是不能否認她確實是個特立獨行的人。在不得不接受兒子是個同性戀這個現實後,她也不能不承認,旻宇是個非常難得的人。這個孩子有學識,有教養,而且與秦煬認識多年,感情深厚。更重要的是,有與兒子共度餘生的決心。
要知道對於同性戀者來說,在愛情上原本選擇就少,能遇到一個相愛的人又有多難。遇到了,對方又正好和你一樣有勇氣直面壓力的更少。同性戀情因為沒有法律保障,加上在倫理道德上四面受敵,所以總是比異性戀更為脆弱。也因此,同性戀者更容易自暴自棄,從而墮落。所以說如果生為同性戀者,是兒子的不幸;那麼遇上旻宇,是他的幸運。
婚禮時間很快敲定。他們還邀請了Elvis和顧城。他們就住在這個社群,關於同性婚禮的事宜給了他們很好的意見。
三天後。他們的婚禮終於舉行。禮服沒有時間定做了,是在商場買的現成款,倒也很合身。同款的黑色西裝,秦煬穿起來是成熟霸氣的硬漢,旻宇穿起來卻像優雅的貴公子。
旻宇還是第一次見秦煬穿得這麼正式,雖然他的警察常服也是嚴謹的西裝,但是那畢竟是工作制服,意義不同。
“人果然是要靠衣裝啊!”旻宇看著穿戴完畢的秦煬笑著調侃。
“是嗎?我覺得你即使什麼都不穿也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