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他是我大兒子於南天。南天,她是……”於宗翰介紹著,這下換他不知道該怎麼介紹丁美芳。
“我知道,你的同居人。”於南天接下話。
“南天,你講話一直要這麼直接嗎?”於宗翰走到兒子的面前,他還比兒子矮了半顆頭。
兩個男人有著相似的臉龐,同樣都是氣質中有股威儀的疏冷,只不過於南天似乎多了一股難以親近的霸氣。
“我只是不喜歡拐彎抹角。”於南天的話,沒什麼溫度,顯得平板無波。
“以後,她和她女兒會住在這裡,大家就是一家人。”
“你的一家人,不代表是我的一家人。”
“我們談過了,你說你不反對。”於宗翰好言好語中有些無奈。
“我是不反對,但我也沒必要去歡迎她們。”於南天挑釁似地又回了一句。
“家裡需要一個女人來幫忙打點,這你也知道的。”
丁美芳放開君君的手,走到於宗翰的身邊,對著於南天點點頭。
“你好,我叫丁美芳,她是我的女兒,叫作林怡君。”丁美芳側臉看著女兒,“君君,叫人呀!”
“喔。”林怡君連忙又彎了九十度的腰身,“南天大哥好,我是林怡君,媽媽都叫我君君。”她再度露出燦爛的笑容。
當君君抬起頭來的時候,於南天已經轉過身,朝離客廳最近的那間房間走過去,他連看都不想再多看這對外來的母女一眼。
“南天!”於宗翰喊著。
“宗翰,別這樣。”丁美芳輕輕扯了扯於宗翰的手臂。
“爸,我沒想到你的同居人這麼年輕。”於南天沒有回頭,砰的一聲,閃身消失在房間內。
“美芳,真不好意思。”於宗翰無奈地說。對於大兒子的行為,他也無能為力。
“你千萬別這麼說,這一切我都能明白,那我先走了。”丁美芳牽起女兒的手,朝門口走去。
“我帶你們去吃飯。”於宗翰在門口的鞋櫃上拿了車鑰匙。
今天,於宗翰原本安排丁美芳帶著君君來認識南天,大家再一起出去外面吃個飯,就當作跟雙方兒女聯絡感情。
可沒想到兒子是這樣的態度!於宗翰雖然有些左右為難,但為了家庭和諧,他不敢貿然行事,他只希望得到兒子的贊同。
林怡君坐上了於宗翰墨綠色的轎車,對於於南天的冷淡一點都不以為意,因為她從小到大吃過的苦、看過的臉色,不知比這個難堪多少倍。
她知道,如果她想要過著安定的生活,討好於家人、順從於家人,當個聽話的乖女孩,是她目前唯一的方法。
她不想讓媽媽再過著顛沛流離、有一餐沒一餐的生活,她怕了,有飯吃才是最重要的事,其它的尊嚴、面子她都可以拋棄不管。
因為沒有餓過肚子的人,永遠都不知道捱餓的滋味。
她叫林怡君。
就是那個在路上一喊,就會有很多人同時回過頭來的菜市場名字。就如同她卑微的人生,不但沒有任何值得歌功頌德的地方,似乎連存在都是不必要的。
“君君,你能不能走慢一點?”
走在她背後,對著她哀叫著的是她的國中死黨方紫柔,方紫柔的人就如同她的名字一樣,文藝到一點都不像是真的。
白嫩的面板、水汪汪的大眼、烏黑柔順的髮絲,講起話來細細柔柔的,就像是電影裡走出來的夢幻美少女。
反觀林怡君──
不但是小黑炭一個,人矮四肢短,毛毛的短髮像稻草一樣,一張大餅臉永遠比不上方紫柔那張瓜子臉來得吸引人。
林怡君乾脆停下來。“你就不能走快一點?”
“人家今天穿了新鞋嘛!”方紫柔嘟起了櫻桃小嘴給林怡君看。
“沒用啦,我又不是男生,你對我撒嬌沒用啦!”
“君君,不差那一點時間,人家的腳真的很痛嘛!”方紫柔繼續發揮她那無敵的嗲功。
“那我先去搭公車,你自己慢慢走。”林怡君才往前跨一步,手臂就被方紫柔給扯住。
“拜託,我們要去的目的地相同,幹什麼分開走?”
“還說,都是你害的,一定要我陪你去買衣服,才會拖這麼晚。都已經快五點了,再不走快一點,我鐵定會遲到啦!”林怡君只好一邊拖著方紫柔,一邊往公車站牌走去。
“你是要去上我家的班,我爸又不會扣你的薪水!”
方紫柔的家,開的是連鎖火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