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沒參與過,充其量也就是個看客,就算有人想找他麻煩,也找不到由頭。
不大意的說,他就是個愛國守法,踏踏實實的普通人,一雙眼睛只能瞧見田裡的牛,棚裡的馬,別的,他都看不見,聽不見,啥也不知道。
包括某人自己殺了人,取了皮,挖了眼睛,其他屍肉剁碎了送來他這兒,給他肥田,他也完全不知道那些碎肉是什麼肉,嗯,他就是不知道那是人肉,他可清白了。
見床榻上那人想睡過去了,中年男子想了一會兒,又嘮嘮叨叨的問一句:“所以,你做燈籠的愛好,打算什麼時候改改?”
閉著眼睛的男子,漫不經心的笑了一下:“當初,不是你勸我,找個雅緻的喜好,免得成日渾渾噩噩?”
“說是我說的,但你做了幾年燈籠了,這愛好還不覺膩?”
“目前還好,手藝活,做的久,手藝才好。”
“手藝這麼好你也不去擺攤。”
“偶爾會擺,挑幾個失敗品賣了。”
中年男子嘀咕:“賣也賣不了幾個錢,做手藝的果真都是窮光蛋,若不然,你改改愛好,書法,或者丹青?若是名氣大了,一幅畫作書作,能賣不少錢。”
床榻上之人沒有回。
中年男子卻不放過他,又問:“聽著了嗎?你當教書先生三年,耳濡目染,總有一些經驗,回頭寫個字兒我看看,若是寫得好,往後就……”
“做燈籠挺好。”床榻之人說著,又睜開眼,眼角勾著:“況且,有兩張新皮,我又看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