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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一個光榮的人民法院書記員。

從XX政法大學畢業後,姚依依參加了公務員考試,殺過千軍萬馬,擠過獨木橋,終於成功的進入一個離家很近的地方法院任職,這個鐵飯碗讓要好的女同學們都羨慕不已。法院由立案庭,刑事庭,民事庭,審監庭和執行局組成,姚依依有幸被一位熱衷於組建娘子軍的老太看中,點入最繁忙的民事庭裡當書記員。

法院的工作和港劇裡完全是兩碼事,姚依依在庭上不需要說話,不要判斷,除了不斷記錄列證,她幾乎可以算是隱形人,不過最後判決書上倒會有她的名字,經手事務中最多的就是分家產和爭遺產,這讓姚依依年輕的心靈飽經滄桑。

不過偶爾姚依依也會遇見一個帥帥的律師哥哥和很有氣質的檢察官哥哥,可惜在氣勢凌人的美女律師面前,姚依依絲毫沒有發光的機會,於是在那兩位哥哥雙雙傳來有女朋友的那天,心靈得到昇華的姚依依英勇的向法官老太表示,願意和她一起去支邊一年。

有一種叫‘馬上法庭’的,對於那些貧困山區而言,交通極其不方便,進城去一次得好幾天甚至一星期,如果原告沒有秋菊女士的毅力,通常會息事寧人,於是就有了這種‘馬上法庭’,早期的時候,敬業的法官會帶著小組成員,牽著幾匹馬或騾子,抗上所需的檔案印章等東西,徒步走村串嶺去那連車子也開不進去的地方,按照傳票去當地開庭,總而言之這是很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