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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攤在床上說:“你看這鞋,他要一百八,我就給他七十,他死活不賣,我跟他侃了兩個小時,講了半天故事,才賣我。你再看這皮帶,才二十塊錢,商場怎麼著也得兩百多。還有這帽子,我戴上好看吧,也二十,對了,我還拿了他一副手套,老闆說賠錢,誰信呀,要是賠錢他能讓我拿嗎?你再看這褲子,顏色不錯吧,我挑了半天呢,老闆見我要買,非說少二百不買,華威哪有兩百的褲子啊,蒙誰啊?我就跟他侃,最後八十拿下。哎呀,累死我了,我得喝口水。”

楊陽聽著都累,說:“你多花兩百塊錢,能省多少事兒啊!”

丁小樂說:“那不行,那得少多少樂趣啊。”

後來楊陽陪丁小樂逛了一次華威,覺得一雙鞋在商場怎麼也得四五百,結果攤主兒開價一百八,丁小樂也不多說,伸出五個手指頭,問能不能拿,攤兒說你再填點兒,丁小樂說就這麼多,攤兒主給鞋包上說,拿走吧。這還不行,丁小樂還得再讓攤兒主送一雙毛襪子,攤兒主說本來就不掙錢,再搭雙毛襪子,就虧了,問絲襪行不行。丁小樂也不說不行,放下鞋就走。攤兒主又給丁小樂叫回來,說:“毛襪子就毛襪子吧,幸虧我這不賣毛衣。”

楊陽問丁小樂:“這麼賣東西攤兒主能掙著錢嗎?”

丁小樂說:“買的永遠沒有賣的精,掙不著他就不會賣,本來五十能搞定的東西,你非要給他一百五,等你走了他還說你傻X,這種人,絕不能便宜他們。”

楊陽問:“你怎麼知道五十肯定能搞定,萬一他不賣你呢,你還得回來。”

丁小樂說:“回來就回來,再給他添五塊錢唄。”

楊陽問:“添五塊也不賣呢?”

丁小樂說:“不可能,上回我同學就五十五買的。”

丁小樂和她的同學都熱衷去華威打砸搶,哪家賣什麼,底價多少,門兒清,還經常交換心得,以求下次能更大限度砍下價格並獲得更多贈品。

這些逛華威的女孩有一套標準裝備,拎著一個黑色大垃圾袋,裡面塞滿了五顏六色的衣物,跟上貨的似的,別看多,估計這一袋不超過五百塊錢。

逛完華威,丁小樂還拉楊陽去照大頭貼,兩人關在一個小隔板裡,拉上簾,丁小樂挑選卡通裝飾圖案,楊陽看著簡陋的機器說:“這玩意兒照出來能好看嗎,還是回家我給你照吧。”

丁小樂說:“不一樣,這照的顯眼睛大。”說著摟住楊陽的脖子說,看鏡頭。

丁小樂表情豐富,楊陽鬱悶地看著鏡頭,好像剛被丁小樂虐待完,丁小樂說:“你做點兒表情出來啊。”

楊陽又傻呆呆地看著鏡頭,跟個老年痴呆似的,說:“這個表情怎麼樣?”

丁小樂掐了楊陽一下說:“正經點兒,下回給你帶上圍嘴你再扮老年痴呆,這次先笑一個,乖,聽話。”

兩人做出各種搞怪表情,照完一版,列印出來,楊陽看了二話沒說,又把丁小樂拉進小隔板裡,說:“再照一版吧!”然後對著鏡頭擠眉弄眼。

丁小樂不是每天都幹這些事情,她也有正經事兒,大部分時間還都是在拍東西或跑組,所謂跑組,就是把自己的簡歷送到正在籌拍的劇組裡,供導演挑選。

潛規則盡人皆知,丁小樂也碰見過,但沒傳得那麼邪乎,一般都比較委婉,先讓作自我介紹,然後問父母在哪兒工作,如果家在外地,就問現在北京哪裡住,和誰住,房子是租的還是買的,對未來有什麼構想嗎,對拍攝有什麼禁忌嗎,對某某某(一個在潛規則下成長起來的女演員)的成名怎麼看,如果回答正合製片方或導演意圖,就會被盛情邀請一起吃晚飯,吃完再去泡夜店,然後就兩廂情願該幹嗎幹嗎,若話不投機,則讓演員留下資料,說有合適角色的話就聯絡你,便打發走。

對於這些問題,丁小樂的回答是,我父母在單位工作,我在海淀區住,和我男朋友,房子是租的,對未來我沒太多想法,能做一天演員就做一天,除了露臉露胳膊露腿我能接受,露別的地方就不行,某某某和我沒關係,我對她沒什麼看法。所以,很多時候丁小樂留下資料後,接不到劇組的電話,她覺得無所謂,反正也不是特想演。

而渴望上戲的演員,一般會說,我父母在老家工作,現在我一個人在北京住,房子是租的,還比較自由,對於未來,我希望靠自己的努力,能成為一名優秀的演員,我是一個很敬業的演員,願意為藝術作出犧牲,展現自己的各個方面,某某某的成功,帶給我一些啟示,藝術這條路充滿艱辛,但只要執著地做下去,總有一天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