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金剛殺戮的現場已經被後來的動物給破壞掉了,但是它那巨大的腳印卻是清晰的顯露了出來,那足足有成人腳掌四五倍大的足印,讓馬克拉姆看的有些發呆。
“大衛,這裡有一撮猩猩毛,是紅色的……”
“這個狒狒爪子裡也有猩猩毛,沒錯了,就是大猩猩……”
另外幾個察看現場的悍匪們,也紛紛找出了金剛遺留下來的痕跡,透過這紅色的細長毛髮,很容易就能辨認出生物的種類。
“原來是大猩猩啊,我以為是什麼怪物呢……”
“就是,大猩猩殺這些小狒狒,當然不費什麼力氣了……”
“咱們要是能把這大猩猩抓來,倒是不錯的一個戰利品啊,這頭猩猩要有多大呀?”
不管是什麼人,一向都是隻對未知的事物感覺到恐懼,在搞明白這兇案的製造者之後,這群悍匪們面色輕鬆了起來。
大猩猩即使再強悍,那也是屬於生物範疇內的,總不至於刀槍不入吧?以他們的火力,可以輕鬆的將其獵殺掉。
“小心點,不要大意了,這隻大猩猩可以輕易的把你們其中的任何一人撕成碎片的,那些狒狒就是最好的例子……”
馬克拉姆的話讓原本放鬆下來的匪徒們臉色一變,沒錯啊,他們的確能殺死這隻大猩猩,但是大猩猩臨死前估計也能拉著幾個人墊背的。
“拉姆,咱們還往裡面走嗎?”
說老實話,眼前血腥的一幕,倒是讓最初提議尋找寶藏的大衛打起了退堂鼓,他雖然無惡不作蹲了大半輩子的監獄,但是像這一類的場面,卻是第一次見到。
在腦子模擬了一下那頭狂暴的大猩猩將狒狒抓起撕成兩半時的情形,大衛就感覺到背後的冷汗順著衣服直往下滴,這要是換成一個人,直接就從菊花處一分為二了。
什麼金山銀海鑽石珠寶,那也不如小命緊要啊,是以大衛起了返回村落的心思,那裡的生活雖然枯燥無聊,但勝在隱蔽安全啊。
“走,當然要走,這裡距離地圖上的藏寶點,還有不到80公里了,三天時間就能抵達那裡,一定要去……”
要說大衛絕對有做現代神棍的潛質,不過短短的半天功夫,他就將這批頭腦簡單的傢伙給洗腦成功了,馬克拉姆說話之間,已經是認準了地圖盡頭的標識就是寶藏所在地。
雖然對這隻大猩猩心有畏懼,不過手中的現代武器卻是給了馬克拉姆無窮的信心。
俗話說武功再高,一槍撂倒,馬克拉姆就曾經用一把沙漠之鷹轟爆過一個西伯利亞訓練營的精英拳王腦袋,他還真沒有見過有子彈打不穿的地球生物?
“可是……可是……”
大衛嘴裡嘟囔了幾句,顯然很不願意再往前行了,他現在無比恨自個兒的這張臭嘴,幹嘛非要編制出一個寶藏的謊言呢?
馬克拉姆倒是很關心自己這群人的老大,想了一下之後,說道:“大衛,要不然我讓兩個兄弟先送你回去?”
大衛的眼睛撇了下那幽暗的森林,打了個寒顫後,說道:“這……還是算了吧,我怎麼能不和兄弟們在一起呢?”
跟著這支火力強大的隊伍,或許還不會有什麼危險,但是要讓大衛和兩三個人獨自回去,他真不知道在路上會有什麼怪物等著自己?
“拉姆,這裡發現大猩猩的腳印了,咱們追上去嗎?”
弄明白事情的原委後,這些悍匪們的膽子也都壯了起來,金剛遺留下來的痕跡十分的明顯,在一番查詢後,很快就發現了被金剛碾過的草叢。
大衛聞言拿出了地圖,在做了一番比對後,說道:“走,地圖上所指的也是這條路,遇不到那隻大猩猩就算了,要是遇到了,我要拿它的腦袋當酒碗……”
金剛留下的痕跡如此明顯,馬克拉姆相信,只要這痕跡不消失,他完全有機會遠距離獵殺金剛,他手上的衝鋒槍和那榴彈發射器可不是拿來當擺設的。
……
“莊哥,休息下吧,這都看不到路了,晚上毒蛇出沒,還是很危險的……”
在進行了一天的森林之旅後,天色逐漸暗了下來,金剛和莊睿倒是無所謂,一個憑著本能在往森林深處進發,而另一個在黑暗中視若白晝。
但是彭飛可受不了了,他可是凡胎肉體,如果不是意志力堅定,這麼一天的強行軍,彭飛估計早就癱軟下來了。
“好,金剛,回來……”
莊睿招呼了一聲跑在前面的金剛,四周打量了一下。
這裡已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