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好舒服啊?”
靈氣滲入進面板的一瞬間,一股清涼的感覺就湧上了莊睿的心頭,原本火辣辣的痛楚,立刻就消失不見了,莊睿透過手臂上的紗布,看到原本血肉翻滾的傷口,居然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結成了傷疤,試著輕輕抬了下左手,莊睿發現,剛才還動彈不得的左臂,現在已經可以活動了,只是幅度大了的話,手臂還是會疼痛。
“自己要是把眼中靈氣全部用上,恐怕這傷口都會立即癒合吧,以後一定要想辦法多吸收點靈氣。”
莊睿這是切身第一次感受到靈氣所帶來的好處,心中對靈氣也是愈加看重了,在以前的時候,他只是很隨意的去尋找一些古玩,用以增加眼中靈氣,但是此刻,他對靈氣的渴望達到了頂點。
靠著在古玩市場撿漏這個渠道,增加靈氣的速度實在是太慢了,自己必須要找到一個可以大量接觸到古玩的機會,莊睿在心裡暗自下了決定,從西藏返回後,立刻就回中海,先把典當行裡那些物件中的靈氣吸收了再說。
眼中靈氣雖然可以療傷,但是顯然沒有補血的功效,手臂失血的莊睿在堅持了一會,也躺在沙發上睡著了,而車外的人狼對峙,還在繼續著。
第七十四章 狼獒之戰(上)
“噠噠……噠噠噠……”
清脆的槍聲將沉睡中的莊睿驚醒了過來。待到他坐起身體,卻發現車窗外的天色,已經是曙光再現了。
劉川駕駛的悍馬車正在行進當中,四處追逐著狼群,一夜沒有閤眼的周瑞,眼裡滿是血絲,半邊身子探出車外,用手中的槍,精確的點殺著四處逃竄的狼群。
其實在現代,人類的腳步逐漸在壓縮著草原狼的生存空間,像解放前那般動輒就有數百隻的大狼群,在今天已經完全消失了,莊睿他們碰到的這個擁有百餘隻草原狼的狼群,已經是那曲大草原裡最為強大的一支狼群了,只是它們的運氣不太好,遇到了裝備精良,彈藥充足的莊睿等人。
草原狼從古至今,就和草原上的一切生物都結下了不解之仇,尤其是草原上的人狼戰爭,更是殘忍之極,人和狼都在用殘酷進犯殘酷。用殘忍報復殘忍,用狡猾抗擊狡猾,如果不是莊睿他們乘坐的是悍馬車,如果不是他們手裡有槍,恐怕這一車人現在也都成了森森白骨了。
“劉川,回頭!”
周瑞射殺了視線中的最後一隻草原狼後,將身體縮回到車內,一股嗆人的火藥味頓時充斥在悍馬車之中,看到莊睿已經醒來,臉色和往常差不多,只是因為失血過多有些蒼白,周瑞也鬆了一口長氣,看這模樣,莊睿並沒有被狼牙中的細菌感染。
“有沒有感覺哪裡不舒服?”
小心起見,周瑞還是問了一句,一般人被狼咬過之後,與被狗咬不同,狗牙裡所蘊藏的狂犬病毒,有可能在人體內潛伏數年甚至十幾年才復發,但是被狼咬過的人,只要一天之內沒有發燒發熱、體溫上升之類的病症,基本上就不會再有問題了。
“沒事了,就是左臂還使不上力氣。”
莊睿活動了一下左手,對周瑞說道。
“那就好,等到了那曲,再到醫院打上一針。”周瑞完全放下心來。
剛才劉川開車追殺狼群,跑出了足有幾公里。現在返回到開始的營地時,卻發現,夜裡被射殺的狼屍,都已經消失不見了,想必是被那些活著的狼當做了食物,這種動物不僅對敵人殘忍,對同類也是毫無同情心,死亡或者受傷了的狼,往往很快就會變成狼群的食物,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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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大草原非常美麗,太陽羞澀的從遠處的山邊探出了一角,像是還沒有完全睡醒,露珠還掛在醒得早的喬冠花、苦豆花和野菊花鮮嫩的花瓣上,草原在暗與亮之間,變幻著虛與實。
遠處的薄霧,給人一種迷濛感,初春青蒼的草甸,隨著曲線圓潤隆起的山包,袒開著鮮嫩的胸脯;在初升的太陽的慰撫下;豐腴而迷人,如果不是刺鼻的狼血味道,這就是一幅美麗的詩中畫卷。
草原清晨的氣溫大概在三四度左右。倒不是很冷,幾人在空調車裡憋了一夜,也都紛紛下車來透口氣,只是這地方濃郁的血腥味道,實在是沒有辦法再宿營了,劉川把那箱還剩了七八瓶的瀘州老窖搬上了車,而周瑞已經拿著工具,在給越野車換輪胎了。
被狼牙咬爆的那兩個輪胎已經完全毀掉了,車胎裡夾帶的鐵絲都被咬斷了,連補都沒法補,幸好周瑞出發前帶了兩隻備用輪胎,要不然的話,就只能先把車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