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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芳兒道:“可,娘說不是,娘,告訴我,你說的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張氏道:“芳兒,娘不能再騙你了,這是真的!”

週三道:“就算你娘說的是真的,我既然養了十八年,就算是這樣,也是你義父,你只要聽我的,與那小子斷絕,我定當為你招一個門當戶對的夫婿,以後你還是我周家大小姐,享受榮華富貴。”

芳兒道:“爹,不行!我不能違揹我夫君,你若招他為夫婿,不讓娘走,我答應!否則,就算淪落天涯,風餐露宿,我也要跟夫君和娘走。”

張氏道:“芳兒,你若要留下來,跟著你爹過,娘尊重你的選擇,你要跟娘走,娘也喜歡,但你從小當慣了大小姐,可得考慮清楚,娘只能帶你去你舅舅家,你外公和外婆已經不在了,就要過那寄人籬下的生活!”

芳兒道:“娘,芳兒心意已決,願意與娘去,不要再說了!”

張氏道:“既然你意已決,娘不勉強,如果你留下跟你爹,娘現在就去皈依佛門,如果你要跟著娘,娘就在陪你幾年,先到你舅舅家,到你成人後,娘再做打算。”

這是別人家庭自己的事情,眾人雖然在旁邊,自然也不好插口,包括那些家丁。

上官逍卻插口道:“娘子作何選擇,為夫都會尊重,但娘子如果不回周家大院,上官逍雖窮,也絕不會虧待娘子,岳母也不必去別處,上官逍能夠孝敬您老人家。”

週三怒道:“你住口,誰是你娘子?”

張氏道:“好女婿,娘跟你去,把姑娘交給你,娘放心,娘就先去你家為你們證婚,等你們有了兒女,娘再去出家。”

“你們敢?”週三罵道。他接著又道:“老的我不管,小的是我姑娘,我今天就要管,我養了十八年的姑娘,不能說不要就不要!”

“爹,芳兒不孝,但芳兒心意已決!”

“上官遙道,婆婆,如果你為我哥哥證婚,懇請也幫我與我娘子一起證!”接著,他跪拜到那兩名農夫前,道:“小婿拜見岳父岳母!”

“什麼,我的兩位新娘子讓你搶去了,豈有此理?”週三又氣又怒的道。

上官遙不理他,直接向那兩位農夫道:“小婿不瞞岳父岳母,小婿兄弟二人,正是受二位娘子所託,來救二老離開周家大院的。”

那兩名農夫當然打心眼裡喜歡這個剛救過自己的女婿,但卻心裡懼怕週三,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誰都拿不定主意。

茶清香看了出來,道:“二老不必害怕,誰要敢阻攔,本座第一個不饒他!”

這二老聽茶清香如此說來,又親眼見到過他的身手了得,便放心了下來,不約而同的扶起上官遙,答應了這門親事。

張氏大喜道:“我不但要為你們兩兄弟證婚,還要為這香兒和那小子也證。還有這王兄弟和寸夫人,老身早就看出你們有情有意,又一起把兩個姑娘養大,早就應該結為連理。

週三不解地道:“什麼,這世道變了,他們兩怎麼可能?一個是舅母,一個是姑父?”

張氏道:“他們怎麼不可能?既不是兄妹,也不是姐弟,老身就是受這些禮節害了一身,現在要為這些有情人做點善事!”

寸夫人和王大漢一起道:“那我們這就謝過周夫人。”

週三罵道:“什麼?你們還真不要臉!”

上官遙罵道:“什麼不要臉?比起那逼人為妾的人,要好出幾百輩,我看以後岳父岳母要相互改口稱呼了!”

(注:這寸夫人已故的前夫與王大漢已故的前妻是親兄妹,寸夫人已故的前夫是兄長,王大漢已故的前妻是妹子。所以王大漢按自己姑娘王金花的叫法,尊稱寸夫人為舅母;而王大漢自然就是寸夫人前夫的親妹夫,所以寸夫人也按自己姑娘寸銀花的叫法,尊稱王大漢為姑父。換句話說,就是指王金花的爹爹與她的舅母結婚,前提是她的孃親與舅舅都已故多年;或說楊銀花的孃親和她的姑父結婚,前提是她的爹爹和姑姑都已故多年。這兩人一起將各自的姑娘撫養大,早就已經有了感情,又毫無血親關係,在當今,是完全可以結婚的,但古時候的封建禮教思想是絕對不允許的,可張氏又是一個敢與封建陋俗作鬥爭的人,所以要將這對本沒有血親關係的有情人穿攏。)

週三道:“真噁心,這世道顛倒了!顛倒了!我再也與你們丟不起這個臉!”

隨後,週三對眾家丁大聲道:“我們走!”

週三剛走出了幾步後,回頭對芳兒道:“芳兒,若哪天你想通了,爹盼著你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