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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眾人一聽都說好。

林子軒還想把筆名叫做馬丁路德金呢,只好作罷。

於是,由張康任執筆翻譯,王庚借來打字機,打出了數十份,最後周劍允前往一個偏僻的郵局寄給全美的各大報社。

幾個人聚在飯店房間內,消滅了證據,好像做了什麼壞事一樣,等待著訊息。

最先收到信件的是波士頓本地的報紙,《波士頓環球報》。

這是一家1872年創辦的報紙,是波士頓地區發行量最大的報紙,讀者以社會精英和知識分子為主。

這封信以最快的速度遞交到主編的手裡,主編看著這篇文章,心中猶豫不決。

作為一名報刊編輯,他深深的知道,《我有一個夢想》很可能給美國社會帶來不可估量的後果,但如果他不刊載,其他報紙也會刊載。

他有預感,這將是一件會轟動全美的重大事件。

自從六十年前,林肯總統宣佈了《解放黑奴宣言》之後,黑人和白人的隔閡並沒有消失,他們生活在同一個國家,卻是不同的世界。

或許是到了需要變革的時候了。

主編知道這個“six”先生明顯是個筆名,從寄出的郵戳看地址就是在波士頓,《波士頓環球報》可能是第一個收到這篇文章的報紙。

是抓住機會發出聲音,還是保守應對?

報紙應該有言論的自由,主編最終選擇刊發《我有一個夢想》,由此拉開了一條美國社會的變革之路。

隨後的幾天,美國其他地區的報紙都刊載了這篇文章。

無論是白人還是黑人,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都神情激動,不少白人認為應該禁止這篇文章,黑人則倍受鼓舞,爆發出了強大的能量。

為了生存的權利,他們團結起來,示威遊行。

他們把“six”先生當成了他們的精神領袖,按照他提出的暴力不合作運動爭取更好的生存權利,變革就這樣發生了。

正所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第六十三章 第一次庭審

雖然黑人兄弟們很給力,在美國各地進行抗議,但直到第一次開庭,波士頓的地方法院仍然不允許華人出庭。

美國是白人主導的社會,在激烈的抗爭下,他們或許會給黑人一些權利,不過想要真正的平等,可能性並不大。

即便是在後世,林子軒也經常看到美國黑人示威遊行,爭取自身權益的報道。

我總算是做了一些什麼,即便只是一點小小的進步,也比什麼都不做要好。

他這麼安慰自己。

第一次開庭並不是宣判,而是雙方律師做出陳述,出示證據,法官再決定是否再次開庭。

當然,如果證據確鑿,也有當庭宣判的可能。

季鴻明一方出示的是《老人與海》的草稿,還有一份陳述。

按照他的說法,他和林子軒是好朋友,經常聚會,在去年的這個時候,因為生活拮据,他在林子軒的公寓裡借住了一段時間。

正是在那段時間,他創作了《老人與海》,並且把稿子給林子軒看過。

寫完小說,他想要出版賺取生活費,便在紐約的出版社奔走,卻無人問津。

這時候,林子軒要返回中國,他無法再借宿,只能搬離林子軒的公寓,在臨走前,他讓林子軒幫忙把稿子寄給《大西洋月刊》雜誌社。

他回到紐約大學的宿舍,錯過了《大西洋月刊》的信件,不知道自己的小說被刊載了。

直到最近他才從一些報紙雜誌上看到評論《老人與海》的文章。

這和林子軒的說辭完全不同,季鴻明的這份陳述幾乎沒有漏洞。

它很好的解釋了為什麼《大西洋月刊》收到的稿子是從林子軒租住的公寓寄出的,而信封上是林子軒親筆寫的。

就算是找到林子軒當初租住過那棟公寓的房東,也很難證明季鴻明是否在那裡居住過。

這個時代沒有攝像頭,無法取證。

林子軒這一方自然極力否認季鴻明的說辭,林子軒只是找季鴻明翻譯文稿,從來沒有在公寓接待過季鴻明。

彼得遜律師從另一方面出聲反駁。

他認為作為一名紐約大學文學系的學生,怎麼可能不關注美國的文學評論,而且季鴻明還曾經在一些文學雜誌上寫過評論。

《老人與海》被評論界關注是這半年來的事情。

作為一名作者,如果《老人與海》真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