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熙、宋子文、陳家兄弟等人也一個個同樣的回答,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且表示願意洗心革面,戴罪立功云云。
書記員將這個過程記錄下來,隨後給到原告和被告檢視,是否跟庭審過程中發表的言論有出入,在雙方都表示沒有出入後,各自簽字。
“審判長,這是庭審記錄,請查驗。”
居正接過記錄看過後,與旁邊幾位法官商量了幾句,隨後宣佈道:“現在休庭十五分鐘,十五分鐘後開庭,宣佈本次庭審結果。”
十五分鐘的時間很快過去,再次開庭,書記員又來了一次宣讀紀律,確認人員等步驟,居正再次敲響了法槌,“全體肅靜,在剛才的庭審中,法庭聽取了雙方當事人的陳述,經法庭詢問當事人,對庭審沒有異議,現在宣佈判決書!”
“孔祥熙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國家財產一億兩千萬元之巨,罪大惡極,褫奪……”
光頭和元首夫人、孔祥熙等人的眼睛朝林風看來,特麼的不是說好的要在法庭提出還清侵吞的財產,無償為國家工作什麼的麼,這可是司法院特設法庭,最重要的是在這麼多中外記者面前,審判長宣判結果說出來就算數的,再不打斷審判長的話那就死翹翹了!
林風正在聽審判長說話,瞭解下民國的司法程式,感覺有很多人在看自己,腦袋一轉看到光頭在盯著自己,突然想起來自己對光頭說過的話。
“……政治權利……”
“審判長,等等,我還有話說!”林風趕緊打斷,再不打斷等下就該說立即執行槍決了。
“咳……咳……”居正被林風打斷,連咳了幾聲,你丫有什麼話不會早點說,等現在說什麼?
“有什麼話等我宣判之後再說!”
光頭趕緊開口,“審判長,宣判結果尚未宣判完,不如等本源銀行董事長把話說完。”
居正看了看光頭,特喵的都是貓膩,要我這個審判長幹什麼!“原告有什麼話請說。”
“審判長、各位法官、陪審,諸位記者,這些人侵吞國家財產,即便是槍斃也罪有應得,可是畢竟都是行政院部長級官員,其中還有元首夫人,如果一次將他們執行死刑,那麼幾大部門將陷入癱瘓,國家正值高速發展階段,不如暫免死刑,讓他們將所貪墨的財產交還國庫,在被監督的情況下無償為國家工作,以贖其罪。”林風把自己答應要說的話給說了。
居正眼睛一眯,好傢伙,跟我來這一套,真當我這個司法院院長和最高法院院長、臨時特設法庭審判長是吃素的!
“原告,判決書是司法院七位法官、兩位大學法律教授經過商討後作出的判決,不容更改,原告有發言權,但不得干涉司法公正!”
光頭又出來救場來了,“審判長,法理不外乎人情,原告並沒有對被告作出判決訴求,只是為了保證其購買國債的資金能夠用於國家發展,既然原告有要求,是否可以按照原告的要求修改判決書?”
居正想了想,從頭到尾林風確實沒有提出對被告有什麼訴求,不過居正還得槓一把,不能讓人輕易跑了,“雖然原告並沒有提出訴求,但是被告已經觸犯了《刑法》《懲治貪汙條例訓令》,法庭是根據法律條文作出判決,並沒有任何失當之處,合乎國法。”
被告席的元首夫人和部長們心裡都快把這老頭噴死了,尼瑪抓著不放啊,非得弄死咱們你才開心是不是!(未完待續。)
440、宣讀元首特赦令
ps:書評區‘飛舞的八戒’和‘華夏聯邦皇帝’兩位別爭吵喲,這是小說,任何一切都和現實無關,包括單章裡的玩意也都是網上看著玩的。
正文:
記者們除了拍照,聲音都不敢出,現在就是看法律的公正、公平的時候了,如果這些人連點處罰都沒有,那這侵吞國家財產案就給其他人做出了榜樣,只要有人撈你,侵吞了國家財產也不要緊,什麼無償為國家工作,都是虛的。
光頭當著這麼多人,也不敢對居正以下命令的形式讓他修改判決,畢竟居正是按規矩辦事,挑不出人家的錯處。無奈之下,光頭只能看著林風,你特麼坑逼,趕緊想辦法,這裡可有我老婆、小舅子和連襟。
林風也鬱悶了,居正老頭不聽咱的啊,不過不要緊,還有一招,特赦令,“審判長,為了避免出現誤判,不如緩期三天宣判,如何?”
元首夫人等人不滿意了,緩期三天有啥用,緩期一百年才對啊,這三天難道給我們寫遺囑嗎?
光頭雖然不滿意,可是光頭知道林風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