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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部分

背運。其實背運不背運的,都是日後的事,眼前的罪過可是不好受呀!硬挺,只有硬挺才能成功,怕走背運還在其次。我居然挺過來了,因為我學過徒,受過排練呀!

提到我的手藝來,我也覺得學徒三年的光陰並沒白費了。凡是一門手藝,都得隨時改良,方法是死的,運用可是活的。三十年前的瓦匠,講究會磨磚對縫,作細工兒活;現在,他得會用洋灰和包鑲人造石什麼的。三十年前的木匠,講究會雕花刻木,現在得會造洋式木器。我們這行也如此,不過比別的行業更活動。我們這行講究看見什麼就能糊什麼。比方說,人家落了喪事,教我們糊一桌全席,我們就能糊出雞鴨魚肉來。趕上人家死了未出閣的姑娘,教我們糊一全份嫁妝,不管是四十八抬,還是三十二抬,我們便能由粉罐油瓶一直糊到衣櫥穿衣鏡。眼睛一看,手就能模仿下來,這是我們的本事。我們的本事不大,可是得有點聰明,一個心窟窿的人絕不會成個好裱糊匠。

這樣,我們作活,一邊工作也一邊遊戲,彷彿是。我們的成敗全仗著怎麼把各色的紙調動的合適,這是耍心路的事兒。以我自己說,我有點小聰明。在學徒時候所挨的打,很少是為學不上活來,而多半是因為我有聰明而好調皮不聽話。我的聰明也許一點也顯露不出來,假若我是去學打鐵,或是拉大鋸——老那麼打,老那麼拉,一點變動沒有。幸而我學了裱糊匠,把基本的技能學會了以後,我便開始自出花樣,怎麼靈巧逼真我怎麼作。有時候我白費了許多工夫與材料,而作不出我所想到的東西,可是這更教我加緊的去揣摸,去調動,非把它作成不可。這個,真是個好習慣。有聰明,而且知道用聰明,我必須感謝這三年的學徒,在這三年養成了我會用自己的聰明的習慣。誠然,我一輩子沒作過大事,但是無論什麼事,只要是平常人能作的,我一礁就能明白個五六成。我會砌牆,栽樹,修理鐘錶,看皮貨的真假,合婚擇日,知道五行八作的行活上訣竅……這些,我都沒學過,只憑我的眼去看,我的手去試驗;我有勤苦耐勞與多看多學的習慣;這個習慣是在冥衣鋪學徒三年養成的。到如今我才明白過來——我已是快餓死的人了!——假若我多讀上幾年書,只抱著書本死啃,象那些秀才與學堂畢業的人們那樣,我也許一輩子就糊糊塗塗的下去,而什麼也不曉得呢!裱糊的手藝沒有給我帶來官職和財產,可是它讓我活的很有趣;窮,但是有趣,有點人味兒。

剛二十多歲,我就成為親友中的重要人物了。不因為我有錢與身分,而是因為我辦事細心,不辭勞苦。自從出了師,我每天在街口的茶館裡等著同行的來約清幫忙。我成了街面上的人,年輕,利落,懂得場面。有人來約,我便去作活;沒人來約,我也閒不住:親友家許許多多的事都託咐我給辦,我甚至於剛結過婚便給別人家作媒了。

給別人幫忙就等於消遣。我需要一些消遣。為什麼呢?前面我已說過:我們這行有兩種活,燒活和白活。作燒活是(未完待續。)

225、你的處境堪憂啊

“……拜護國天尊林風為統兵大都督、護國公,領兵十五萬出征突厥……”程咬金唸了幾句,把聖旨直接丟給林風。

“老程一路奔波,口乾舌燥,快快好酒好肉伺候。”

長孫無忌、李靖這些人都有點呆,林風這就封國公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正一品統兵大都督都封出來了。

李二當年天策上將也是正一品,可是俸祿比統兵大都督還差了一個級別,統兵大都督再往上就是天下兵馬大元帥了,要是林風把突厥給滅了,難道要封林風天下兵馬大元帥?

林風對這個沒啥概念,封什麼都沒用,都是虛的,真要把兵權給自己,估計李二能睡不著覺。而且程咬金讀聖旨也沒說自己食邑多少,莫非李二是看自己是冤大頭,不封食邑?

“陛下也忒摳門了,還真就十五萬兵力啊。”林風當兵痞頭子上癮了,還想多弄點兵力擺排場。

“老程不知道,老程也不管,老程只要喝酒吃肉!”程咬金這段時間憋壞了,林風出征,好酒好菜吃不到了。

林風不在護國天尊道宮,小茹倒是在,可程咬金不可能去找小茹要吃要喝吧,非得被人笑掉大牙不可。

“好酒好菜沒有。”林風才不想管程咬金吃喝,自己這段時間都是跟士兵吃一樣的,頂多是晚上開個小灶加加餐。

程咬金一叉腰:“啥,老程千里奔波,連頓酒肉都吃不上!”

林風湊到程咬金耳朵邊:“晚飯後來找我,給你好酒。”

程咬金咳嗽了一聲:“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