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她初中畢業後就交上了男朋友,是個開雜貨店的,比她大好幾歲。最早,她並不知道他是個癮君子,只覺得這個男人腰包挺鼓,朋友也多,一次她痛經時,這個男朋友給了她一支摻了海洛因的香菸,說是吸了準止痛,也怪,她只吸了幾口,馬上就不痛了,以後凡覺得有哪裡不舒服,她就吸一點,用不了幾次,她就上了癮,自己的男朋友不久後因涉嫌販毒案而入獄,她便毫不猶豫地將雜貨店以每月5000元的租費轉包給別人,自己則整天沉溺於毒霧之中,沒有了毒資,她就去“做K房”。“做K房”,這是她們這幫吸毒女的術語,就是去“三陪”,就是去賣淫。
她說:“沒有毒品的日子,我已經很難捱下去了。而我惟一能夠出賣的,就只有性這個東西了。”
●“只要給我錢,做什麼都可以,別說脫褲子”
聞如意,女,今年29歲,河南信陽人。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煤礦工人,家中還有三個弟弟。隨著父母的年邁退休,家中的生活也日漸拮据,到後來,連孩子們的學費都沒有著落。為了三個弟弟的學業, 17歲的聞如意高中未畢業就隻身一人來廈門打工。臨行前,父母一再告誡女兒:你孤身一女孩子在外闖蕩,你一定要走好自己的路。
經人介紹,聞如意開始在廈門的一家夜總會當服務員。開初只是端茶送水,托盤子送菜,她感到有此些失望。但她一副好臉蛋、好身材、好口才,令她在眾多的服務員中有了一種鶴立雞群的反差。很快,她就引起了夜總會老闆的關注。因此,沒過多久,聞如意就成為了這家夜總會的一名模特,天天都可以在舞臺上表演節目,收入也不錯。
她在陪客人喝酒的時候,發現來夜總會的大多數客人都會吸菸,而她不會吸菸,總覺得少了一種時尚。為了配合與客人的交流,她漸漸地吸起香菸來了,而且很快陶醉於那種吞煙吐霧的感覺。
她的一位女伴有吸食海洛因的習慣,而且喜歡將毒品放在煙裡頭吸。一次,她的女伴又把白色粉末撒在錫紙上,捲成香菸的形狀,點燃後用吸管把煙霧吸進嘴裡。她覺得好奇,便問:“這是幹什麼?”那女伴回答:“這是好東西,吸一點好睡覺。”聞如意吸了幾口,起先感到口中苦澀,後來整個人就飄飄欲仙了。幾個回合下來,聞如意抵擋不住毒品誘惑了。而且,兩個人經常在一起吞雲吐霧,久而久之,毒癮越來越大了。
此時,聞如意靠當模特所掙的錢已支撐不起昂貴的毒資。對吸毒女來說,吸毒與賣淫是一對孿生姐妹。為了籌集購買毒品的資金,她開始“坐檯”、“出臺”,甚至賣淫。原先亭亭玉立的聞如意,變得骨瘦如柴,一臉枯黃。
後來,她因吸毒而被勞教,出來後,又重操舊業,吸毒,賣淫,甚至盜竊,變本加厲地幹了起來。吸毒已經使她變得自私,沒有尊嚴,不知羞恥,人格扭曲,甚至人性泯滅。
聞如意說:“每當想起父母臨行前的叮囑,我都會感到慚愧和內疚。我也覺得,賣淫這皮肉生意,是件很骯髒的事,但為了毒品,我已不能自拔了。只要給我錢,做什麼都可以,別說脫褲子。”
● “這才是我的好女兒。”
這位吸毒的母親叫劉碧容,賣淫女兒叫王秀英,家住成都樂至縣中天鎮,是一個普通農民家庭。父親是村裡的會計,母親是村裡的廣播員。父親因詐騙鄉親的錢財被判入獄,母親也被憤怒的鄉親趕出了廣播站。苦悶中的母親從此染上毒癮。為找錢買毒品,母親在女兒身上打起了主意。
很快,母親在縣城一家娛樂城為女兒找了一份工作。為了快速掙錢,她竟安排和逼迫女兒在娛樂城裡賣身接客,然後將錢拿去買海洛因。她笑顏逐開地說:
“這才是我的好女兒。”
後來,女兒認識一個男友後,喜歡上了他,不願再賣淫。母親發現女兒不再接客,對女兒又罵又打,還扣下了女兒的身份證,不讓她和男友在一起。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女兒只得背男友又去賣淫。
後來,女兒在賣淫時被警方抓捕被處以勞教,出來後,她沒有說自己是被母親逼迫賣淫的。一天,母親找到女兒的男友,說只要每月給她1000元,就把女兒賣給他,如果沒錢了,她女兒還得回來。她的男友聽罷驚出一身冷汗,他一月工資不足千元,怎么拿得出這筆錢?不得已,她的男友與她分手了。
於是,母親又開始強迫女兒賣淫。她母親親自到鎮上拉生意,把嫖客安頓在出租屋後,回家逼迫女兒到出租屋接客。女兒本來不從,但一看到母親毒癮發作時生不如死的痛苦樣子,她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