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和社會效益。然其立意、辦法和效果,也有非議之處,要者如下:
其一,不管是“六政”,還是“三事”,都非社會改造、社會治理治本之策,中國積貧積弱之弊在社會制度本身,非從根本上改變社會制度不能奏效。對此閻錫山本人亦不能不承認,他在“對晉北各縣官紳講六政三事”時,明確指出:“我心中所注重的六政三事,共是九件,但是要辦的,皆是治標的辦法,尚非根本上的解決。”
三、發展經濟文化 推行“六政三事”(6)
既“皆是治標的方法”,故而不具備切實推行的社會基礎和條件。僅以禁菸為例,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鴉片煙的危害性尚未得到人們的普遍認識,又被*政府視為經濟利源,故而屢禁不止。閻錫山雖樹起禁菸大旗,也曾頒佈了一系列地方懲戒法規,並“委派各員,分往各縣”,“每至一縣,必先分別人民之身份為之先後;初查其最有勢力者,再查其次有勢力者,再查普通商民,再查窮苦小民;層遞為之”, 不使遺漏。然而由於山西僅為全國一隅,無立法之公權,無商貿之鐵關,其結果只能是此消彼長,省內禁種,省外販運;前腳戒菸,後腳復吸;禁了鴉片,又來嗎啡;官吏貪贓枉法,菸民屢教不改。如此戒菸,菸民非但沒有減少,反而越戒越多——據官方統計,1922年勒令戒菸的人數竟比1917——1921年四年戒菸的總人數還多。一場禁菸運動,一時轟轟烈烈,過後,吸者照吸不誤,販者依舊大漁其利,不僅民間吸食者大有人在,就是政界軍界也不乏其人,閻錫山雖然自己布衣素食,嗜好全無,以身垂範,亦無濟於事。
其二,由於宣傳不當,與理解之差異,其政“多不見諒於人民”。對此閻錫山亦有所認識,他在1918年8月對實察員講話時,曾明確指出:“前者委員出省,餘均囑令到鄉,集合人民,宣佈政治宗旨。因言之不當,致人民諸多誤會,政治進行,亦受多大之障礙。譬如與人民說政治宗旨在富強,因之人民誤以為富國,就是問人民要錢;強國就是教人民當兵。近據區長報告:調查戶口,人民則以為將徵人口稅,因而隱匿;調查商號資本金,人民則曰將課資本稅,因而隱匿;勸民栽樹,則以為按樹起錢,遂多不肯栽樹;勸民種棉花,人民則疑為將按畝抽款,遂亦不種。”
其三,不顧主客觀條件,搞整齊劃一。以種棉為例,“閻錫山雖制定了試驗規則,開設了試驗場,說要改良品種,還設立了種棉基金,但缺乏符合實際的措施和規劃。有些縣份種植面積擴大,產量有所提高,主要是因為棉花價格上漲造成的。由於沒有全面規劃和統籌安排,造成糧棉種植失調,給山西人民帶來很大的經濟損失。例如:晉南一帶,棉田擴大,糧田減少,致使人缺糧吃,牲畜缺草料,農民只得到很遠的外地去購糧食、買耕畜,直接妨礙了農業生產的正常進行,晉北一帶,則不顧無霜期短的氣候條件,盲目推行種棉,致使棉桃開得很少或不開,棉花收穫很少,廣大農民既費了力,又蒙受巨大經濟損失。”
其四,“山西今日政治上所欠缺者維何?其各種章程未完備乎?抑奉行尚有未盡善者乎?吾以為皆非也。各種章程非不完備,惟無實力奉行之人,則章程亦幾等於虛設。” 閻錫山自己一語中的,道破了其政推行不力的一個重要原因,即“無實力奉行之人”。官場*是中國社會從封建時代延續下來的一大通病,昏君無視,明君無奈。閻錫山雖注重吏治,無奈積習難移。“六政三事”作為閻錫山之新政,需要“實力奉行之人”,以舊之官吏推行之,其弊自生。禁菸,系閻錫山所辦諸政中最下力氣之一政,然各級官吏卻貪贓枉法,反將其作為勒索受賄的生財之道,禁菸的不徹底與此有著極大的關係。對此閻錫山曾失望地說:“又如禁菸,所定的章程,總算已經完備,因為商民要往陝西貿易,才定下一種過河護照。其實不能因禁菸而並禁止商民不過河。不意沿河之縣知事,竟有出賣護照藉以弄錢的地方。當日原恐稽查隊靠不住,才靠知事辦理;以為知事具繫上等社會人,絕不至於有錯;今上等社會人乃竟如此作弊,下等人亦就不問可知。諸君細思:病在那裡,豈章程尚未完備耶?實因上等社會的人心業經倒了,縱有完備章程,亦同虛設。”
此外,所謂“六政三事”的劃分,本身就有不夠合理的地方。“六政”中,從利弊言之,既有水利、蠶桑、種樹等需興之三利;又有禁菸、天足、剪髮等必除之三弊。依類別而劃,前者屬於農業經濟,後者則可歸入社會習俗治理。閻錫山將此六項等量齊觀,一起作為其執政之初必辦之重要事務,可謂眉毛鬍子一把抓。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