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對日軍的‘緩兵之計’,希望藉‘合作’來換取停戰及物資的補充,並使日軍不南渡黃河,攻擊潼關、西安。”
討價還價
“汾陽協定”簽訂之後,日軍因籌劃發動太平洋戰爭,大本營屢次催促山西派遣軍抓緊對閻的工作,促使閻早日歸降日本。閻錫山為了早日得到所需的武器裝備,也催日方按約兌現。但是,由於雙方各有所圖,在協定的履行上展開了一場市儈性的討價還價。
9月中旬,閻錫山應日方的要求,派齊駿鳴、荊誼(長官部少將高參),前往太原與日軍參謀神田少佐、松田大尉共同商談。齊、荊二人每事必電閻請示,而閻又不立即答覆。日方見這二人不是商談對手,徒延時間,乃要求趙承綬速來太原進一步商談。閻錫山答應派趙前往。9月底,閻錫山電令趙承綬:“日方為了商討實施細則,要求派負責人到太原,以便就近協商,你即日赴汾陽乘飛機轉太原。”
10月1日,趙承綬偕續志仁、劉迪吉、白太沖(劉、白二人由太原專程回孝義接趙)等逕赴汾陽飛機場。日軍特務參謀茂川秀和由太原乘飛機來迎,隨即同機飛抵太原。接著,趙與楠山開始商討履行“汾陽協定”的細則問題。據趙承綬回憶:
和楠山秀吉在日軍司令部舉行“談判”,雙方都要求對方早日履行“汾陽協定”。日軍方面主要要求:(一)閻軍迅速讓出小船窩渡口,使日軍能早日駐進:(二)閻錫山應早日脫離重慶政府,迅速通電獨立;(三)閻錫山要早日進駐孝義,再進一步進駐太原。我則要求日方早日撥給兵員、武器、彈藥,特別是早日撥款。
經過幾次談判,雙方都是一再闡明自己的要求,期能達到各自的目的。楠山總是說“閻閣下不早日通電,一切都很難辦理,日方是為了閻閣下,為了華北,才這樣做的”等等。我照閻錫山的囑咐,再三以“在後方的兵工廠和高階人員眷屬,必須全部遷回,閻才能發表通電。從後方向前移動,要伺機逐步辦理,以免被蔣介石察覺發生問題。因此需要日方給予時間,不能要求過急。同時,沒有裝備起兵力來,就貿然發表通電,進駐孝義、太原,既對付不了蔣介石的牽制,更難對付八路軍的進攻”等等為理由,要日方先裝備力量。這些均無結果。僅達成了閻方在太原、汾陽、臨汾、運城等地設立辦事處,和日軍交換軍事情報(主要是關於八路軍的情報)、交換物資的正式協議。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二、與日勾搭(9)
趙承綬與日軍達成的協議即如下三項:
(一)閻軍為了和日軍便於聯絡,避免衝突,互通情報,交換物資,共同防共起見,應分別在太原、汾陽、臨汾、運城等地,設立“辦事處”。
(二)交換情報:雙方部隊經過“辦事處”互相交換有關八路軍、決死隊等抗日武裝活動的情報。駐孝義之騎一軍經汾陽辦事處與汾陽日軍旅團部聯絡;駐臨汾西山之第六十一軍經臨汾辦事處與臨汾之日軍師團部聯絡;運城也如此。
(三)交換物資的專案:閻方以桐油、水銀、生漆、桃仁等換取日方紙張(包括報紙、印票紙、捲菸紙)、西藥品、布匹等。
閻錫山見上述三條並未涉及他所希望的武器、彈藥、資金、糧食等,於是電示趙承綬:“目前的困難首先是食糧問題,可向日方要求5萬石食糧;其次是武器補給問題,可向日方要求補給機槍若干,以充實我部隊裝備;其他照協定條文,逐步實現”。
趙承綬據此向楠山逐一提出,但均未得到滿意的答覆。
關於糧食問題:雙方商討的結果,由偽省公署“分批撥給”,並規定“首批撥給雜糧5萬石,以應急需。”日方負責將糧由火車運往介休義棠站;從義棠經孝義運晉西,則由閻方負責。
為此,閻錫山令在隰縣、汾陽、孝義、介休(閻管區)等縣徵用民夫連夜趕修孝義至隰縣大車路,經一個多月才將路修好。準備徵用大車將5萬石糧食運回晉西。
關於武器問題:“日軍決定,‘分期籌撥’。趙承綬則要求‘一次如數撥給’。日代表楠山說,根據日軍瞭解,閻錫山庫存武器,還有相當數目,目前閻軍的狀況是‘槍比人多’,武器補充還不急需;爾後視兵員招募的進展情況,再由日軍撥給相應數目的武器備用。後經趙承綬遵照閻錫山的指示,一再要求,日軍才允許‘先行撥給步槍1000枝’。”
閻錫山見日軍要糧給糧,要槍給槍,又電令趙承綬說:“前次要求日方撥給的糧食系5萬大石(一大石合兩小石),日方撥給的是以小石計算,應要求補撥。” 當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