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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5部分

著這兩個單調卻系關生命安全的動作。因為他也沒辦法捕捉到第三發子彈的真正運動軌跡。

當然,躲避第三發子彈最好地辦法就是站在哪兒等著它靠近後再以自己的速度優勢躲是又成了史密斯的靶子?一個不會移動的槍靶。葉秋地身體仍然間停住了。然後滿臉不可思議地看著胸口的方向。

他左閃的時候,沒想到那第三發子彈也正好旋轉到左邊,自己等於是恰好用身體撞上去了。

中槍了?

看到葉秋臉上的表情,準備再補上一槍地史密斯停住了按動扳機的動作。

直到葉秋的身體以一個僵硬地姿態直直地向地上倒去時。史密斯心裡才鬆了一口氣。一直高舉的槍口也微微下垂,左手在胸口上划著紅字。

“上帝會指引你上天堂,我強大地對手。”史密斯出聲說道。

“上帝不會接受他的,他們東方人信地是佛。”另外一個槍手聲音冰冷地說道。一口歐洲式的英語口語。看來他不是美國人。

“是地。佛祖會保佑我的。”身體正垂直地向下倒的葉秋突然間開口說話了,在他的臉就快要砸到艙板上的時候,突然右手一揚。那手裡的最後一塊石頭飛了出去,將那個從陰影角落裡走出來沒有任何防備的歐洲殺手打地倒飛了出去。

“可惡的騙子。上帝不會原諒你的。”史密斯在葉秋說話的那一刻。便知道情況不對了。

那個陰險的東方人根本就裝的。

可是。那第三發子彈跑到哪兒去了?

沒時間想這些,史密斯一抖手腕。又是一連三發子彈從槍膛裡射出來,直直地向葉秋飛過去。

少了一個在旁邊發冷槍的傢伙。葉秋的壓力頓減。壓抑的心情倒是輕鬆多了。

只是現在手裡沒有任何武器了,而史密斯的槍法又太出神入化,即便以葉秋可媲美鬼神的速度,仍然沒辦法衝到他面前。

沒辦法靠近,又如何傷敵?

葉秋像只兔子似的,在諾大的船艙裡奔跑。

史密斯又打光了一匣子彈,仍然沒有擊殺葉秋後,心裡的怒意便出來了。

世界排名前十的殺手,他應該有自己的尊嚴和驕傲。

對付一個東方的小人物,既然需要耗費他那麼多寶貴的子彈。這是他不可以忍受的。

他最討厭的一件事就是浪費。當然,這種浪費指的是他愛若生命視做終生伴侶的子彈。

史密斯將手裡的黑色經過特別改造的手槍插回腰間,又閃電般的掏出來兩把手槍。這兩把手槍一把金黃色,一把銀白色,形狀相同,卻是一大一小。這是史密斯聞名殺手界的子母奪魂槍。

是槍神史密斯自己設計,並由瑞士一槍械產生廠家特別的。全世界只有這一套。

看到那把槍,葉秋的瞳孔微微的收縮。

槍是好槍,最恐怖的是他使用的子彈。

葉秋在一次遊歷的時候,和一個很有天賦的槍手結為朋友。那個在葉秋眼裡已經將槍使用到出神入化地步的傢伙說他最崇拜的人是槍神史密斯。也是從哪個人嘴裡,葉秋聽說了槍神的種種傳聞。

子母奪魂槍使用的是可以爆炸的子彈。這種爆炸子彈就是普通的子彈在頭部裝入一滴水銀或甘油,子彈擊發後,彈頭的前衝力會把孔中的那滴水銀猛拋在孔後壁上,猶如汽車猛然加速時,乘客會緊貼在座位上一樣。彈頭一旦擊中人體的肌肉、軟骨或是骨頭。就會突然減速。這時,那滴水銀就會高速往前衝,它地衝擊力足以把子彈的尖頭衝開,它會使彈頭張開,如同一隻手的五指張開或者花瓣怒放時一樣。這樣的開花彈頭再往前推進,能夠使人身的肌肉撕開割裂,以致粉碎

它比普通的達姆彈更厲害。這種爆裂彈在擊中人體後會像一枚小手榴彈一樣爆炸。日內瓦公約禁止使用這類子彈。可是對於殺手或者僱傭兵來說,無疑是最好的選擇。

他們只需要殺掉對手或者目標。至於違背什麼公約對兒也不在乎。

如果說違背公約的話,那麼他們最先違背的就是人道主義公約。因為他們地工作就是收割生命。

原本葉秋還想著迂迴奔跑。衝到他面前後就把他給幹掉。葉秋就不信他的近身博擊和他玩槍的本事一樣厲害。

可是看到史密斯掏出子母奪魂槍來和他玩命後,他就想趕緊拍**閃人。這要是不小心被打中了,怕是要被炸的粉身碎骨。

葉秋有些後悔為何出門地時候沒有帶把槍在身上了,原本以為任借自己和小白的身手一定能夠輕易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