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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計劃變更 不約而同

動人的嬌軀摟在懷裡。

只是他本打算抱一下就分開的,但李飛燕卻是抱住了他後不撒手,頭在他肩頭直窩了好一會兒後,方才有些不捨的分開。然後看著他道:“你也好好保重,再見!”

林旭道:“我會的,你放心好了,再見!”

李飛燕向他點點頭,沒有再多說什麼,轉身走進了購票廳。

目送著李飛燕進去,看見她在購票處排隊等待買票後,林旭又向她揮揮手,便也轉身而去。

走下購票廳前面的臺階,仰望著天空長撥出一口氣後,他帶著對李飛燕的懷念與離別之情,走出了火車站。

出了火車站後,他並沒有直接開車離開,而是走到火車站旁邊的一家商店裡,買了一副墨鏡戴上。他這是為了遮掩些自己的本來面目,不然路上要遇到交警的話,稍微仔細一看,就能注意到他年紀還小,戴副墨鏡稍作遮掩的話,就不會一下便暴露年齡了。掩飾了這個短板,遇到交警的話,也就不用擔心交警會因他的年齡起疑而攔車查他了。

戴著墨鏡上了車後,他這才開車離去。但將車開出車站路後,他卻並沒有沿來時的原路返回,而是轉向相反的方向,將車往縣城中心處開去。

約有七、八分鐘後,他開車到了縣城的中心廣場處。

這裡是縣城的中心地帶,也是縣城最繁華熱鬧的地方。廣場旁邊有集貿城、商業大樓、超市等所在,經常人流如織,車流擁擠。

開到這裡後,林旭又特別小心地謹守著所有交通規則。因為這個地方,是有交警執勤指揮交通的。而且並不止一個,而是有好幾個。他略數了下,發現今天有五個。廣場東頭三個,西頭兩個。

好在他小心開車之下,並沒有引起任何一個交警的多加留意,很順利地過了廣場東頭的十字路口。轉過十字路口,他將車開往東邊的那條路。沿著這條路再往前開有二百米左右,就是他們縣城的人民醫院,也是縣裡唯一一家正規化的公立大醫院,開設的科室全面,覆蓋內科、外科、骨科、婦科、兒科等。

林旭的目的地,就正是縣人民醫院。他打算要到醫院裡,去直接堵通背門的掌門範志邦。

範海龍被他打斷了兩條胳膊一條腿,再外加一根肋骨,自然是要到醫院就醫的。而離武鄉中學最近的大醫院,也同時是他們縣裡120急救中心的,便是縣人民醫院。所以他猜,範海龍要就醫,一定是會就近被送到縣人民醫院來,沒可能還不惜趕遠路的去市裡的醫院。就醫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快速及時,尤其是像斷骨頭的這種大傷,更不能拖延。

現下的這種嚴重情況,已完全不是範海潮能獨力處理,他一定會打電話給其父範志邦。範志邦要知道親兒子範海龍受了重傷,第一時間也一定會是趕來醫院看兒子。

所以,只要範海龍是被送到了縣人民醫院,那林旭就可以把正在醫院看兒子的範志邦堵個正著。他要到醫院看兒子,絕不會帶很多人,聽到訊息後擔心兒子地倉促趕來,也絕不會多做什麼準備。

所以,林旭如果今天下午在醫院裡就能把範志邦堵個正著,絕對比他明天去通備門的老巢登門問罪要強。而且在醫院這種地方,範志邦就算帶槍,大庭廣眾之下也絕不敢輕易動用。何況他倉促前來,林旭料他也不會做這種準備。

既無準備,人手又少,今天如能在醫院就把範志邦堵個正著,豈不是最佳的時機?而且比起直接去通備門來,這種情況下,他也更有成功的把握。

這就是林旭在跟李飛燕吃飯的時候,所想到的主意。他那會兒沒跟李飛燕說,是怕李飛燕又因此改主意地要跟他一起來。他真的是很想從頭到尾地獨自解決這件事,不想要任何人幫忙。

只是他卻不知,這個時候的李飛燕,就正坐在一輛計程車上,跟在他的車後面。

在林旭開車離開火車站後,李飛燕就從購票廳的窗戶裡望見,在他開車遠去後,立即轉身出來了。出了火車站,她叫了輛計程車,讓計程車帶她去縣裡急救中心的人民醫院。

她所想的,與林旭想的卻是不約而同,都想到了一塊兒。同樣的,她也沒有把自己的主意告訴林旭。她想的是,自己今天提前就在醫院把範志邦解決了,通背門掌門一死,群龍無首。明天林旭再去通背門,自然是不會有什麼危險了。

只是卻沒想到,坐著計程車出了車站路,拐向醫院的路上,她就在前面望見了自己那輛林旭正開著的紅色寶馬車。卻原來,林旭也想到了離得最近的縣人民醫院這個關鍵地方。(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