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先把市裡一行人領到前面第一排的大會議室裡稍作休息,但問過那位領頭的周副局長意見說不用後,便直領著一行人往後面操場行去。一路走過,徐長興也在旁邊指點地給周副局長等人介紹著兩邊的房舍中各有什麼設施。如閱覽室、多媒體室之類。
一邊說著話,走到後面操場上後,徐長興便將周副局長等人先讓上主席臺。接著是先讓下面的全校師生一起鼓掌歡迎市裡的一行人,然後就是請領頭帶隊的周副局長先行講話。
周副局長倒也沒講太多,開頭講了幾句場面話交待了他們來歷後,便先是把林旭幫助警察勇擒逃犯的事蹟又說了一遍,然後說了他們這次來的目的。接著便請上林旭,由他做為頒獎人,向林旭親自頒發獎勵。
同時上臺的還有黃宗文,勇擒逃犯黃容也是有出了點兒小力的,市裡倒也沒把她的功勞抹掉。但黃容已經開學去首都上學了,卻是不會為了這個再跑回來一趟,市裡這些人也不可能大費周章地去跑到首都給黃容發獎勵。所以,今天黃容的獎勵,便由其父黃宗文代領。
發放的獎勵形式倒都是一樣的,先是兩個證書,一個是見義勇為行為確認證書,一個是見義勇為榮譽證書。行為確認證書倒是大同小異,除了兩個人的名字不同外,剩下內容基本相同,最後面蓋有市警察局的公章。榮譽證書上則略有不同,就是所授予的稱號不一樣,林旭上面是寫著被授予了“見義勇為先進個人”,黃容的上面則是“見義勇為先進分子”。
證書過後,是各發了一面錦旗。最後,則是發放的實質獎金。獎金方面兩人也不同,林旭發了三千元,黃容則只發了一千元。這也是依據兩人在事件上的功勞大小評判的,榮譽證書上的稱號也是一樣。(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