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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沒有練武以前,林旭遇到這樣的事情,也會跟周圍的學生一樣,冷眼旁觀,或匆匆走開,最多也就是心裡對那武建國不憤一下,做不了更多。
若是在今天以前,他雖身有武功,但遇到這樣的事情,卻也不會多插手,最多就是順手接住馬朋被打掉下來的眼鏡,不會再有更進一步的舉動。
因為在今天之前,他一直以為老師打學生,是件天經地義的事。保衛科雖不是代課的老師,卻是專管學校治安,打學生也是屬於在情在理,理所應當。
但現在,因為看過了新發的政治課本上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他終於知道了這一切都是錯的。老師打學生,不但不合情理,不是天經地義的事,而且還是犯法的事。無論因為什麼原因,老師都不能任意地打學生或體罰學生。
何況在今天這件事上,馬朋根本不算有什麼錯。他又不是故意的,只是不小被後面人擠了一下,沒拿穩手裡的飯盒,才會打翻在了剛好迎面走來的武建國身上。
若是平常的時候,在大街上遇到這種事,有人不小心把別人的衣服弄髒,被弄髒衣服的人雖然會生氣,卻也不會隨意地二話不說,就先打弄髒他衣服的人一巴掌,頂多就是罵上兩句。如果對方誠肯道歉,又願意賠償,被弄髒衣服的人也多半會消氣。
甚至脾氣好的人,在接受了對方道歉後,都不會要賠償,只自認倒黴。就算脾氣不好的,也最多就是多罵上幾句,再多訛點兒錢。只有在對方不肯道歉,同樣惡語相向時,才有可能打起來。
而當這個不小心犯錯的物件是個未成年的孩子時,多一半的成年人甚至都不會追究,也不會罵這個孩子,哪怕這個孩子沒有在第一時間道歉。因為他們覺著大人對孩子,理應有所寬容。
可當這件事發生在學校裡時,武建國卻是二話不說,就惡狠狠地先打了馬朋一巴掌。之後更是不理會馬朋的道歉,又接連打了幾巴掌。究其原因,還是他在學校裡一向作威作福慣了,仗著自己的權力在學生中橫行霸道。遇到事情,許多時候根本不問原因,就是先打。
他覺著這是在立威,但林旭卻覺著他是在濫用私權。馬朋一沒有觸犯學校的紀律,二沒有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武建國憑什麼打他。而且就算是馬朋違反了校規,武建國也不能打他。
觸犯了校規,都有相應的處罰條例,寫檢查、記過、做勞動或全校通告批評之類。沒有任何一條校規中有明確規定了,學生犯錯後的處罰就是遭老師打,挨耳光。
何況《未成人保護法》中還明確規定了,無論什麼原因,都不能對未成年的學生實施體罰和打罵。
林旭早已在一旁看得義憤難當,這一刻決定不能再忍。打一下當你是一時生氣發洩下怒火也就算了,還打得沒完沒了了。
他最受不了的,是這學校裡的老師打人還都喜歡打人耳光,打學生的臉。這一點上,他覺得還不如封建時期的古代。古代的老師打學生,是用戒尺打手心。打過後,疼一疼也就是了。可現在的老師打學生,卻是打耳光,這不止是遭疼,還帶有一種侮辱性質。
正所謂“人活一張臉,打人不打臉”、“人要臉、樹要皮”,臉面對一個人來說很重要。成年人講臉面,好面子,難道未成年人就沒有臉面,容許這些所謂的老師任意侮辱。
“不把自己的錯誤說清楚,就想走嗎?”武建國冷哼一聲,上下打量著林旭,以眼角餘光瞥了眼馬朋。
“他沒有錯,只是不小心被人擠得摔了一下。是你自己剛好湊過來了,不是他專門往你身上潑的。何況,他也已經道過歉了。”林旭仰著頭,平靜地與武建國對視,眼中絲毫沒有畏懼。
武建國其實見過他,還曾經打過他。就是在他剛升入中學的第一晚,他們一整個宿舍被教導主任打過後,被隨後過來的保衛科又打了一頓。
還有一次,是去年冬天的時候。因為冬天宿舍裡生了火爐,燒的是煤炭,生一次火不容易,為免熄火,每逢週末,宿舍中的人會輪留看宿舍。主要也就是看著火爐,不讓火熄滅,免得每週回來生火麻煩。
有一回是林旭那床的上下鋪兩人看宿舍,因為週末放假不用上課,大家都很自在,晚上也沒有老師查宿舍要他們必須按時睡覺的。那一晚,隔壁宿舍的過來,拿了兩副撲克跟他們一起打撲克玩樂。
玩兒的是升級,玩兒到一半的時候,被巡查冬天防火安全的保衛科撞到。當時便是武建國,二話不說便挨著將他們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