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再經過一個多小時,到了早上六點多,將近七點的時候,犯罪現場的勘察終於完畢,所有屍體也都裝入屍袋收了起來。
林旭與嶽纖雲這時已不在客廳裡的沙發上,而是到了主臥室內。那幫罪犯沒有進來過主臥室,也沒有哪個死在主臥室,就連子彈也都沒打進來半顆,所以這裡不屬於犯罪現場。
兩人進來主臥室,是藉口換衣服收拾東西。
嶽纖雲之前從她家裡逃離時很慌亂,因此衣服在逃離中弄得有些皺亂,而且她後來近距離下開槍殺死劉保魁等人時,衣服上也有濺到了些血跡。之前是沒空兒換,現在得空,她便進主臥室內換了一身。
林旭身上沒有沾到血跡,並不需要換。他在等嶽纖雲換過衣服後,便進去幫她收拾東西。主要是他守著門口,讓嶽纖雲把她那身月蝴蝶的服裝收起來。
秦天明說要把這裡封禁幾天,以防之後遺漏什麼,警方再過來取證。既然警察還有可能隨時回來,自是不能讓嶽纖雲月蝴蝶的服裝任留在這裡,免得有可能會被警察找到。
嶽纖雲把服裝收拾起來,裝在一個揹包裡,上面再裝幾件普通的衣服遮蓋掩飾,便也不用擔心被發現。這些又不是現場證物,警察沒道理搜她的包。
收拾好東西后,外面警察還沒忙完,兩人便也就乾脆在主臥室裡待著。到這時外面警察忙完,聽到有人敲門叫他們後,兩人便跟著一起出來。
出來客廳後一瞧,就見客廳裡的兩具屍體已被裝運帶了出去,原來的屍體位置只留下些血跡與警方所留的屍體位置標記。從開著的客廳門裡往外面樓道一瞧,便見樓道里的屍體也是一樣,都已被裝運帶走。現場的勘察取證人員也離去了許多,客廳裡的都已走光,只剩下秦天明與之前為他們作筆錄的那個女警,剛才也是這女警叫的他們。
這名女警,兩人後來有聽秦天明稱呼過她叫小張,應該是姓張。
“走吧!”見到兩人出來,秦天明向兩人偏頭道了一聲,便率先走了出去。
林旭轉身走到茶几旁,拿了茶几上自己昨天買的那兩把刀劍,這才陪同嶽纖雲一起出去。張姓女警跟在他們後面最後出來,待走出樓道後,秦天明讓人把整個樓道拉警戒線封了起來。
這座小區住宅樓每個單元內的每層,是門口相對的兩戶。宋永華這所房子的對門那戶,卻是還沒有賣出去,一直沒人住。秦天明在瞭解了這情況,一行人走下樓梯後,乾脆又讓人在樓梯口處拉了一道警戒線,把整個六層都劃為了現場。
對於林旭手裡拿著兩把刀劍,秦天明只是略加奇怪地多看了眼,便沒多問,也沒去檢視那是不是屬於管制刀具。他連林旭在筆錄供詞上的疑點都放過了,完全沒必要再追著這點小節不放。
下樓之後,林旭不等秦天明給他們做什麼安排,便指著自己停在樓下的車問道:“我們能開自己的車去嗎?”
秦天明隨他所指瞧向那輛紅色寶馬車,以為可能是嶽纖雲的車,便也沒多問。只是瞧著想了下後,點頭道:“行。”頓了下,又道:“讓小張也上你們的車。”卻是怕兩人有可能半路開車離隊,給他們加個監視的。
林旭聞言倒也沒什麼異議,點頭答應了。當下帶著嶽纖雲向自己的車走去,那個張姓女警又隨後跟上他們。
走到車旁,林旭剛掏出車鑰匙,張姓女警向他伸出手道:“我來開吧,你們兩個有駕照嗎?”
秦天明讓她跟著兩人一起,雖沒向她點明,她卻也領會了秦天明的意思。由她開車的話,車處於她的掌控下,林旭與嶽纖雲更加不可能開車脫隊。而且她說的事實,兩人這年紀估計連身份證都沒有,更別說駕照了。不過她又不是交警,在這種時候也沒細究這問題。
林旭聞言,也沒跟她糾結這個,伸手將車鑰匙放在她手裡,道:“行,你想當司機隨你。”
張姓女警聞言一笑,也沒反駁,接過車鑰匙開了車門。既然是她開車,林旭與嶽纖雲便一起坐了後排座位。
看著他們上車後,秦天明過去上了一輛警車,當先開車離去。不過他先走卻並不是回警局,而是要趕往另一個犯罪現場,嶽向陽家的別墅。
等他離去後,後面的警車才跟著發動地出發。張姓女警也隨後發動車子,在兩輛警車開出後,她開上去插入其中,後面的陸續跟上,把他們這輛車保護在內。不過一行警車中插入一輛唯一不是警車的,一路前面警車鳴笛開道,看上去倒像什麼領導來訪似的。
車行大半個小時後,到了平陽市警察局。下車後,張姓女警